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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年春季学期新任教师授课资格认定的通知

作者:人事处时间:2025-03-04点击数: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现开展我校2025年春季学期新任教师授课资格认定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认定对象

新入校工作且未取得授课资格的教师。

二、申请条件

申请新任教师授课资格认定应具备以下条件:

1.身体健康,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养和教师职业道德;

2.参加陕西省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并考核合格;

3.完成西安理工大学青年教师助教工作,并考核合格。

三、认定工作安排

本次认定拟在2025年3月底至4月初开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认定提交材料及试讲要求

1.基于拟授课程准备三份不同内容的讲稿;

2.试讲时,学校主讲教师授课资格考核认定专家组随机抽取一份讲稿试讲;

3.试讲时长不超过15分钟;

4.授课方式原则上采用传统教学方式。

五、工作要求

1.请各单位积极组织老师报名,并严格根据《西安理工大学新任教师授课资格认定办法(试行)》文件要求认真准备相关材料。

2.各单位请于2025年3月11日(星期二)前将《西安理工大学新任教师授课资格认定审批表》(纸质版)和《西安理工大学新任教师授课资格认定统计表》(纸质版和电子版)报人事处。

六、联系方式

负责科室:人事处教师发展科(综合一楼301/303室)

联系电话:029-82312822

 

  

西安理工大学人事处

2025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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