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在站博士后:
按照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相关工作安排,现将《2025年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申报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全文公开(附件),请根据指南,安排好2025年度各类型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申报工作,人事处综合管理科将不再就各类型项目申报工作单独通知。
一、项目类型
本年度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共包含以下几个类型:(一)香江学者计划;(二)澳门青年学者计划;(三)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四)博士后国(境)外学术交流项目(以下简称“学术交流项目”)。
二、申请条件
各类交流的项目内容、申请条件及申报要求请博士后参看“附件:2025年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申报指南”的相关章节。
三、申报时间
香江学者计划:3月10日—5月9日;
澳门青年学者计划:3月10日—5月9日;
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3月20日—5月31日;
学术交流项目:3月10日—9月30日.
四、有关事项及要求
(一)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全部实行网上申报,申请材料不得含有涉密内容,无需报送纸质材料。申请材料应确保真实、准确、完整以及和原件的一致性。
(二)如申请人同时申报香江学者计划和澳门青年学者计划,申报学科须一致。评审时,将按申请人意愿排序参评。
(三)香江学者计划、澳门青年学者计划和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获选人员按照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进行管理,在上述项目结束前,不得办理出站手续。
(四)香江学者计划、澳门青年学者计划和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获选人员须在获选通知印发之日起6 个月内赴国(境)外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如因不可抗因素无法按期赴国(境)外,获选人员应以书面形式向人事处报备,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人:羽南峧
联系电话:82312950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人事处综合管理科联系。
人事处
2025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