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根据《关于明波等同志任职资格的通知》(西安理工人事〔2024〕31号)和《关于赵娜娜等同志任职资格的通知》(西安理工人事〔2024〕32号)文件,现开展教师、辅导员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具体事宜如下:
一、请各单位通知相关老师填写《西安理工大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期任务书》。
二、系(所)、学院(部)对《西安理工大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期任务书》进行审核,并签字、盖章。
三、2025年3月7日(星期五)前,请各单位将《西安理工大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期任务书》(纸质版)和《西安理工大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拟聘汇总表》(纸质版和电子版)报人事处。
四、联系方式
负责科室:人事处教师发展科(综合一楼301/303室)
联系电话:029-82312822
西安理工大学人事处
2025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