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处

关于2020年分级聘用工作的补充说明

作者:人事处时间:2020-06-18点击数:

为了进一步做好学校2020年分级聘用工作,现将有关情况补充说明如下:

一、学院(部)负责教师、实验、专职科研(事业编制)学生辅导员的分级聘用工作

1.学院(部)上交《西安理工大学专业技术岗位分级聘用统计汇总表》,需包含教师、实验、专职科研(事业编制)学生辅导员初始级不晋级人员,即以上各专业技术系列的七级、十级、十二级岗位聘用人员

2.教师分级聘用应以上一聘期的业绩为主,兼顾任现职以来取得的业绩学院(部)应依据这一原则对本单位的分级聘用办法进行修订

二、学校负责组织工程实验、图书档案编辑、医疗卫生、会计审计、管理1组、管理2组等辅助系列的分级聘用工作。

1.辅助系列中的初始级不晋级人员,即以上各专业技术系列的七级、十级、十二级岗位聘用人员,需填写《西安理工大学专业技术__级岗位申请表(辅助系列用表)》,不需认证各类业绩

2.校属各单位上交的《西安理工大学专业技术岗位分级聘用统计汇总表》,需包含以上初始级不晋级人员。

3.辅助系列填任现职以来的业绩,上一聘期已参加分级聘用的专业技术人员亦应进行业绩认定、重新提交分级申请。

三、专业技术岗位的人事代理人员参加分级聘用,具体按照学校聘任的专业技术职务进行分级。

四、其他

1.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考核合格者,仍按现等级进行聘用,不参加本次分级聘用。

2我处已将学校分级聘用文件印制成册,校属单位如有需要,请到人事科领取。

 

                                                  人事处

2020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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