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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理工大学2020年分级聘用工作安排

作者:人事科时间:2020-06-15点击数:

根据《西安理工大学全员聘期考核和新一轮岗位聘用工作方案》(西安理工人事〔2019〕30号)文件要求,为了做好我校2020年分级聘用工作,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人员范围

聘期考核合格,上一轮聘用在专业技术岗位且至今仍在专业技术岗位的事业编制教职工,以及专业技术岗位聘用的人事代理人员参加学校专业技术岗位的分级聘用。

二、岗位职数下达

学校依据有关文件精神,以实际在岗人员为基数,按各专业技术岗位的结构比例要求下达各级岗位职数。

三、分级聘用工作组织

(一)专业技术分级聘用的岗位分为各学院(部)的教学、实验、专职科研(事业编制)、学生辅导员以及辅助系列。辅助系列专业技术岗位具体包括工程实验、图书档案编辑、医疗卫生、会计审计、管理1组、管理2组。

(二)副高级及以下专业技术岗位的聘用,按相应聘用实施细则组织分级聘用工作。

1.各学院(部)依据本单位的分级聘用办法,在学校下达的各级岗位数内组织实施本学院(部)教师、实验、专职科研和学生辅导员的分级聘用工作。

1)学院(部)要结合学科建设发展需要,总体规划教师队伍建设,对教师考核类型要统筹把关,明确新一轮聘期的教师考核类型(教学科研型、教学为主型、教学型),严格控制比例,专业学院建议以教学科研型为主。各学院根据自身发展要求,协调各类型比例关系。可选考核类型及人员范围按照《西安理工大学教师岗位考核管理办法(试行)》(西安理工人事〔2016〕17号)有关规定执行。

2)依据学校《关于印发教师、管理、工勤级辅助系列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细则的通知》(西安理工人事〔2010〕16号)中有关岗位聘用的基本条件和要求等,学院(部)在此基础上,统筹各自实际情况,结合聘期考核的目标导向,细化各岗位等级竞岗聘任条件、以及有关不同考核类型选择的条件和标准。

3)事业编制教师和人事代理教师同期参加新一轮分级聘用,各岗位等级竞岗聘用条件、考核类型选择等条件,保持一致。

2.各辅助系列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工作小组在学校下达的各级岗位数内组织辅助系列专业技术岗位分级聘用工作。

3.在学校下达的岗位数内,基础教育处统筹安排子弟学校和幼儿园教职工的分级聘用工作。

四、工作要求

1.学院(部)原备案的分级聘用办法如需修订,拟定后提交本级教代会通过,并报人事处备案。

2.分级聘用的相关政策及工作程序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聘用结果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

五、其他

1.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考核合格者仍按现等级进行聘用,有关分级聘用工作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统一安排布置进行。

2.分级聘用填报任现职以来的业绩,上一聘期已参加分级聘用的专业技术人员亦应进行业绩认定、重新提交分级申请。

3.2019年5月31日以前校内工作调动的,在现岗位参加分级聘用;2019年6月1日以后校内工作调动的,在原岗位参加分级聘用。莲湖校区已办理工作调动的教职工,一律在现工作单位参加分级聘用。

附件:

1.《西安理工大学2020年分级聘用工作日程安排》

2.《专业技术岗位申请表(教师系列分级聘用)》

3.《专业技术岗位申请表(辅助系列分级聘用)》

4.《西安理工大学专业技术岗位分级聘用统计汇总表》

        

                                人事处

2020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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