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在站博士后:
为提高我校“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工作效率,便于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在站博士后了解基金资助政策,进一步体现公开公正公平的资助原则,现将《2018年度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申请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网上全文公开(附件1),请根据指南,安排好2018年度各批次基金资助工作,人事处综合科将不再就每批次资助工作单独通知。
一、资助类型
本年度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共包含三个大类:(一)面上资助、(二)特别资助、(三)优秀学术专著出版资助;
二、申请条件
各类资助申请条件请博士后参看附件1相关章节,严格按照申报条件进行申报;
三、申请材料及要求
各类资助具体申请条件请博士后参看附件1相关章节;
四、申请材料报送截止时间
第63批面上资助:2月27日(因寒假,本日假期值班时间,综合一楼301办公室加班收取材料);
第十一批特别资助:3月9日;
第64批面上资助:9月6日;
优秀学术专著出版资助:5月31日。
五、申请材料的提交和审核
为保证申报材料可以按时审核寄出,请申报各批次科学基金资助的博士后按照附件1中关于申请材料的要求整理材料。并在上述各批次资助截止日期前上报校人事处综合科。优秀学术专著出版资助按照要求直接报送中国博士后基金会。
联系人:李佳
联系电话:82312204
六、相关要求
1.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是学校对博士后的考核内容之一,所有符合申报条件的博士后都必须申报。
2.为提高申报书写作质量,所有申报人须仔细阅读《2018年度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指南》中的面上资助通讯评议标准,并积极主动地与合作导师沟通交流,在合作导师的指导下完成申请书。
3.涉密材料一律不得通过网上提交,请在网下填写并自行刻录光盘,连同纸质材料经学校审核后派专人报送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
4.填报注意事项:
(1)纸质申请书中的校验码与网上一致方为有效。
(2)“投送学科名称”应以教育部公布的学科目录为准。
(3)“投送学科名称”应填写“申请资助项目”的所属学科,不一定与申报人所在流动站的学科一致。如果“投送学科”属交叉学科,请在“投送学科”(一级或二级)后面注明“交叉学科”字样。
(4)“编号”为全国博士后管委会统一的博士后编号。
(5)“设站单位”填“西安理工大学”,“通讯地址”请填写“陕西省西安市金花南路5号西安理工大学人事处”。
(6)申请人不得在申请书标识为红色的边框内填写个人信息,包括申请人姓名、设站单位名称、合作导师姓名等。
(7)申请表中“申报单位审核意见”栏由学校统一签字盖章,不需加盖院系公章。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人事处综合科联系。
人事处
2018年1月26日
附件:
2018年度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指南.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