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提升我校教师学历层次与专业素养,助力中青年教师职业发展,优化学校师资队伍学历学位结构、夯实学科建设人才支撑,现就我校教师申请报考2027年在职博(硕)士研究生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报考人员范围
本次报考范围为我校在岗专职专任教师、一线专职辅导员。报考人员须分类别执行学校相关管理文件规定:
1.事业编制人员:遵照《西安理工大学关于教师在职攻读博士(硕士)学位管理办法》(西安理工人事〔2022〕22号)执行;
2.人事代理人员:遵照《西安理工大学人事代理人员管理办法》(西安理工人事〔2018〕12号)及《〈西安理工大学人事代理人员管理办法〉的补充规定》(西安理工人事〔2022〕30号)执行。
二、申报基本条件
1.通用条件
全体报考人员须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能较好地履行岗位职责。师德考核良好及以上,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
2.专任教师专项条件
在岗工作满2年。报考学科、专业方向符合学校及学院(部)师资队伍建设、学科建设、专业建设和课程建设发展需求,原则上与本人现聘任岗位专业方向保持一致。
3.专职辅导员专项条件
一线辅导员在岗工作满4年。报考学科原则上与岗位专业方向匹配,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报考思政类、教育类相关专业人员。每年报考攻读博士学历学位的辅导员人数,不超过在岗一线辅导员总人数的3%。
申请人原则上应报考定向非脱岗培养形式的国家统招全日制博(硕)士研究生。
三、申报审批程序
1.个人自主申报。符合申报条件的教师,认真如实填写《西安理工大学教师报考2027年度研究生申请表》,交所在单位启动申报工作。
2.层级逐级审核。申报材料须经学科带头人、系(所)负责人、所在学院(部)主要负责人审核并签署意见。其中,科级及以上干部、实验教师、学生辅导员,须分别报请党委组织部、实验室管理处、学生处审核签字。
3.学校集中审批。人事处对各单位报送的申请表及《西安理工大学教师报考2027年度研究生汇总表》进行汇总复核,统一提交学校审议审批。
4.签订培养协议。经学校审批通过、成功录取的教师,须在入学前一个月持研究生录取通知书,到人事处签订《西安理工大学教职工在职攻读博(硕)士学位协议书》,明确在职学习期间权责与相关要求。
四、填表规范说明
1.所有申报材料须真实准确、规范完整填写。表格中“研究生类别”填写博士或硕士,“管理方式”填写事业编制或人事代理;报考学校、报考学科、报考专业、报考类别、报考入学时间、就读形式为必填项,不得空缺。
2.所有材料由所在单位统一汇总报送人事处,经学校审批通过后,报考专业、院校等核心信息原则上不予变更。
五、工作要求及相关说明
1.严格按时报送材料。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动员、严格资格初审,于2026年9月14日前,将《西安理工大学教师报考2027年度研究生申请表》及《西安理工大学教师报考2027年度研究生情况汇总表》纸质版、电子版统一报送至人事处,逾期不予受理。
2.规范毕业后备案手续。教职工顺利毕业后,须及时携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至人事处完成学历学位备案;同时协调就读院校将个人学籍档案邮寄至学校人事处归档。
六、联系方式
联系科室:人事处教师发展科(综合一楼301/303室)
联系电话:029-82312822
西安理工大学人事处
2026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