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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6年秋季学期青年教师助教工作的通知

作者:人事处时间:2026-08-30点击数:

为进一步夯实青年教师教学基础,规范青年教师培养管理,提升新任教师教学业务能力与综合育人水平,根据学校师资队伍建设及教学工作总体安排,现启动2026年秋季学期青年教师助教工作。为确保工作有序落地,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象范围

学校2025年、2026年新入职,且尚未安排助教工作的青年教师

二、指导教师要求

1.师德高尚,认真履行职责,治学严谨,教学经验丰富;

2.从事高校教学工作五年以上,具有副教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以教学为主学院不受职称条件约束);

3.研究及授课专业方向与所带青年教师专业一致或相近,能够精准开展教学指导工作;

4.每学年指导助教原则上不超过1名。

三、课程要求

根据《西安理工大学青年教师助教工作实施办法(试行)》(西安理工教师〔2019〕1号)相关规定,青年教师入职需全员参与助教工作,原则上应在入职两年内完成助教工作;课程类型一般应是全日制本科生必修课程,且不少于24学时

四、工作要求及有关说明

1.高度重视,统筹落实。各单位要充分认识青年教师助教培养工作的重要意义,结合本单位教学工作计划与师资培养安排,统筹部署、严格依规落实青年教师助教选派、结对指导、过程管理等各项工作,切实保障培养质量。

2.规范过程,严格考核。青年教师在助教任职期间,须认真履行助教岗位职责,规范完成各项教学辅助工作,按时、如实填写《青年教师助教手册》。助教工作结束后,各单位须结合青年教师工作总结、指导教师综合评价、公开试讲表现等维度,对其助教工作开展全面、客观的综合考核。

3.按时报送材料。请各单位认真填报《西安理工大学2026年秋季学期助教工作统计表》,纸质版(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及电子版材料于2026年9月10日(星期四)前报送至人事处。

五、联系方式

负责科室:人事处教师发展科(综合一楼301/303室)

联系电话:029-82312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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