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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6年师德荣誉评选的通知

作者:党委教师工作部时间:2026-05-28点击数:

各基层党委(总支):

为深入学习贯彻全国教育大会和《关于弘扬教育家精神加强新时代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文件精神,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大力弘扬教育家精神。根据《西安理工大学师德荣誉实施办法》(西安理工教工〔2026〕1号)文件精神,现开展我校师德先进(集体/个人)、师德标兵、教书育人先进个人、最美教师、师德楷模评选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目的

通过评选一批师德高尚、业务精湛、学生爱戴的优秀教职工典型,进一步弘扬高尚师德,营造尊师重教良好氛围,推动我校师德师风建设再上新台阶。

二、评选原则及要求

本次评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按照《西安理工大学师德荣誉实施办法》(西安理工教工〔2026〕1号)中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认真开展推荐工作。

三、评选范围

(一)师德先进集体:校属各单位、系(所)、教研室、实验中心、科室、教师团队等。

(二)师德类个人荣誉称号:全体教职工。

(三)教书育人类荣誉称号:全体教师。

四、申报名额

各基层党委(总支)原则上可推荐师德先进集体1个。按照基层党委(总支)所在单位工作性质,师德类和教书育人类推荐人数如下:

(一)师德类推荐。基层党委(总支)教职工人数少于100人的可推荐1人;超过100人的可推荐2人;教职工人数超过200人的可推荐3人,依此类推。

(二)教书育人类推荐。基层党委(总支)是教学单位的,教职工人数少于100人的可推荐1人,超过100人的可推荐2人;超过200人的可推荐3人,依此类推。

(三)学校师德先进个人与师德标兵、教书育人先进个人与最美教师比例为2.5:1,请各单位根据实际自行申报。

(四)师德楷模从最终评选出的师德标兵和最美教师中择优产生。

(五)对于“双肩挑”教师,以教学科研为主要申报条件的,在学院(部)参评;以管理服务为主要申报条件的,在管理教辅单位参评。

五、填报注意事项

(一)时间范围:申报所涉获奖、业绩及事迹等,时间范围为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二)认证事宜:申报内容无需集体或个人认证,教师工作部将统一负责与相关职能部门对接,完成相关信息的核实和认证工作。

(三)事迹填报要求:表格中填报简历和主要事迹,字数分别控制在150字和300字左右。详细事迹作为附件材料,个人和集体详细事迹字数分别控制在800字和1000字左右。

个人详细事迹重点突出与申报奖项相关的教育教学成果、师德表现等关键信息。要求内容详实、条理清晰,可采用小标题形式分点阐述,突出典型事例和感人细节。集体详细事迹应涵盖开展的师德建设活动、取得的成效、师德师风建设融入教学科研、社会影响力等多个方面。要求内容详实、特色鲜明,具有显著示范引领作用。

六、工作要求

(一)各基层党委(总支)要把评选工作作为加强师德建设的重要抓手,严格遵循《西安理工大学师德荣誉实施办法》(西安理工教工〔2026〕1号)的工作流程,切实做好资格审查工作,选树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群众认可的集体和个人。集体重点审查思想政治教育、师德师风建设、育人成效、教学科研实绩及师德考核结果;专任教师重点审查遵规守纪表现、教学科研业绩、学生评教情况及师德考核结果;其他教职工重点审查遵规守纪表现、履职成效及师德考核结果。

(二)申报教书育人荣誉的参评教师,所属单位须组织学生开展匿名评价,体育教学部、工程训练中心除外。测评结果达良好及以上,方可上报学校推荐,具体规则详见《教书育人荣誉评选学生评价办法》。

(三)已获得学校师德荣誉称号的集体或个人原则上不再推荐。

(四)报送材料要求:师德(集体/个人)申报表一式两份,师德荣誉推荐汇总表和详细事迹材料各一份。上述材料纸质版,单位需签字、盖章;电子版材料以PDF版报送。

(五)请于6月8日上午12点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综合一号楼304室,电子版材料压缩包(名称格式为基层党委(总支)+第二届师德荣誉评选申报材料)发至邮箱jsgzb@xaut.edu.cn。

联系电话:邓建斌 82312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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