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推进师资队伍国际化进程,不断拓宽我校教师国际视野,切实提高我校教师综合素质,根据《西安理工大学教师公派出国(境)研修管理暂行办法(试行)》,现开展2027年度公派出国(境)研修人员遴选工作,具体事宜如下:
一、推荐范围
拟2027年通过国家公派出国(境)研修的教师,国家公派具体包括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和博士后项目。
二、推荐名额
学院(部)依据本单位师资队伍建设规划择优推荐教师,并按推荐先后排序。
三、有关要求
1.入校工作满2年(博士后项目须入校工作满1年);
2.40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后出生);
3.身心健康,讲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4.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教学效果优良,学术作风严谨,具有优秀的专业素质、较强的教学科研能力和较高的发展潜力;
5.学校高层次人才不受入校工作年限限制。
其他项目详见2026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检索,网址:https://bg.csc.edu.cn/ProjectList.aspx。
四、工作安排
1.请各学院(部)结合本单位学科发展和师资队伍状况,认真落实2027年度教师出国(境)研修工作,并于2026年6月4日(星期四)前将《2027西安理工大学公派出国(境)研修推荐人选汇总表》《西安理工大学教师公派出国(境)研修申请表》《西安理工大学教师公派出国(境)研修工作业绩简况表》(纸质版和电子版)提交人事处。
2.《西安理工大学教师公派出国(境)研修工作业绩简况表》中业绩,请申请人如实填写,各单位严格审核。
五、其他
1.我校公派出国(境)研修教师的出国访学资格有效期为1年,逾期未出国(境)研修者其资格自动取消,且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公派出国(境)研修项目。
2.教师应选派至教育、科技发达的欧美知名院校、科研院所、实验室等机构学习交流,不安排赴国土面积较小、发展水平相对较低国家及中南亚地区相关国家。
六、联系方式
负责科室:人事处教师发展科(综合一楼301/303室)
联系电话:029-82312822
西安理工大学人事处
2026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