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有关单位:
根据陕西省人社厅 教育厅《关于开展2025年省属高等学校工程技术系列和实验技术系列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陕人社函〔2025〕233号)文件精神,现开展工程技术、实验技术系列职称评审工作,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审范围
在我校工程技术、实验技术一线岗位,从事工程技术、实验技术相关专业工作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今年内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不得申报。
二、评审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本职工作,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操守。申报人员近五年个人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等次。
2.申报人员取得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或学位。
3.2021年度(含)以来,按要求完成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
4.申请转评职称系列的专业技术人员须在拟转评岗位工作至满1年,并符合拟转评专业技术职称的任职条件。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
(1)近五年年度考核有不合格的;
(2)受到党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3)提供虚假申报材料,取消当年参加评审资格,从次年起3年内不得申报;
(4)任现职以来,出现重大工作事故,造成重大损失、产生恶劣影响的,晋升高一级职称时在国家规定任职年限条件上至少延迟3年申报。
(二)业绩条件
1.工程技术系列
(1)工程师
1)申报人员须具备下列学历、资历条件之一:
a.获得博士学位,自正式受聘工程岗位起,可申请认定工程师;
b.获得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
c.获得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技术工作满4年;
d.后取本科学历的申报人员担任助理工程师至少满4年且取得本科学历至少满1年;
e.获得大学专科学历,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技术工作满4年且从事本专业工作至少满10年。
2)申报人员在聘任助理工程师期间,须具备下列业绩成果中的两项(含)以上;县及县以下基层申报人员和具有援藏、援疆、援青1年以上工作经历的申报人员,具备下列业绩成果中的一项(含)以上:
a.聘任助理工程师期间,在本专业较有影响的公开出版期刊上发表专业论文2篇,每篇字数不少于2000字;或在SCI、EI收录的期刊上发表专业论文1篇;或著有本专业学术著作1部,著作须具有ISBN书号,独著3万字以上或合著本人完成3万字以上,并有相关证明材料。论文、著作均需提供查询网址;
b.作为参与人获得国家级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奖;或者省(部)级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奖三等奖以上奖励,并具有获奖证书;
c.作为参与人获得国家授权的发明专利1项以上;或获得国家授权的实用新型专利2项以上;
d.作为参与人承担过国家科研攻关项目或国家重点科研项目,并具有相关政府部门文件证书等证明材料;
e.作为参与人完成1项以上省(部)级科研项目,并具有相关政府部门文件证书等证明材料;
f.作为参与人完成1项以上大中型工程设计、生产项目,通过项目鉴定或验收,经实践检验并经同行专家鉴定,公认取得较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g.作为参与人承担过1项以上大中型企业的技术改造、技术引进创新、设备改进、成果产业化等项目,通过项目鉴定或验收,经实践检验并经同行专家鉴定,公认取得较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h.作为参与人承担过1项以上重点新产品的研制、设计制造、安装或调试工作,通过项目鉴定或验收,经实践检验并经同行专家鉴定,公认取得较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i.作为参与人编制过国家级、省级、企业1项以上技术标准、技术规范,该标准或规范已颁布实施,并具有相关部门文件证书等证明材料;
j.作为参与人解决过企业重大关键技术难题,填补行业内某一技术领域空白或对技术有较大提升,并通过相关部门鉴定或验收;
k.担任中、小型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或者主持过小项目的全过程施工,在提高工程质量、降低工程成本方面取得显著成效。
(2)高级工程师
1)申报人员须具备下列学历、资历条件之一:
a.获得博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技术工作满2年;
b.获得硕士学位,或大学本科学历,或第二学士学位的申报人员担任工程师至少满5年;
c.后取本科学历的申报人员担任工程师至少满5年且从事本专业工作至少满15年;
d.获得大专学历的申报人员担任工程师至少满5年且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至少满20年;
e.后取大专学历的申报人员担任工程师至少满5年且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至少满25年。
2)申报人员在聘任工程师期间,须具备下列业绩成果中的两项(含)以上;县及县以下基层申报人员和具有援藏、援疆、援青1年以上工作经历的申报人员,具备下列业绩成果中的一项(含)以上:
a.聘任工程师期间,在本专业较有影响的公开出版期刊上发表专业论文3篇(其中第一作者不少于2篇),每篇字数不少于2000字;或在SCI、EI收录的期刊上发表专业论文1篇;或著有本专业学术著作1部,著作须具有ISBN书号,独著5万字以上或合著本人完成5万字以上,并有相关证明材料。论文、著作均需提供查询网址;
b.主持或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国家级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奖;或者省(部)级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奖三等奖以上奖励(一等奖前9名,二等奖前7名,三等奖前3名),并具有获奖证书;
c.获得国家授权的发明专利1项以上,为前五完成人;或获得国家授权的实用新型专利2项以上,均为前三完成人;
d.主持或作为前七完成人承担过国家科研攻关项目或国家重点科研项目,并具有相关政府部门文件证书等证明材料;
e.主持或作为前五完成人完成1项以上省(部)级科研项目,并具有相关政府部门文件证书等证明材料;
f.主持或作为前五完成人完成1项以上大中型工程设计、建设、生产、技术改造项目,通过项目验收或鉴定,经实践检验并经同行专家鉴定,公认取得较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g.主持或作为前五完成人承担过1项(含)以上大中型企业的技术创新、成果产业化,产品研发、应用等项目,取得较好经济效益并获得厅局级、市级以上或央企集团、省属大型企业集团的表彰奖励;
h.参与编制过国家、省级、市级1项(含)以上行业技术标准、技术规范,该标准或规范已颁布实施,并具有相关部门文件证书等证明材料;
i.主持或作为前五完成人解决过企业重大关键技术难题,填补行业内某一技术领域空白或对技术有较大提升,并通过相关部门鉴定或验收。
j.在指导、培养中青年学术技术骨干方面发挥重要作用,指导工程师或研究生在实际工作中能够发挥重要作用。
对不具备上述学历、资历条件,但工作实绩突出的申报人员,达到上述科研、业绩条件中的三项(含)以上,可破格申报高级工程师。
目前,工程技术系列高级职称评审专业设置为:机械、材料、冶金、电气、电子、信息通信、仪器仪表、能源动力、广播电视、控制工程、计算机、自动化、建设、土木、水利、测绘、气象、化工、地质、矿业、石油与天然气、纺织、轻工、交通运输、船舶与海洋、航空宇航、兵器、核工程、林业工程、城乡规划、风景园林、环境、生物、食品、安全、质量、计量、标准化、人工智能、技术转移转化。
2.实验技术系列
实验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的申报条件按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陕西省教育厅《关于深化实验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的通知》(陕人社发〔2022〕27号)及《西安理工大学实验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实施办法(试行)》(西安理工人事〔2023〕17号)执行(上述文件可在人事处主页—人事政策—职称评审栏目中查看)。
(三)佐证要求
(1)同一业绩成果同时符合多项申报条件时,按一项计算,不得重复提交。
(2)手册、论文集、增刊、专刊、特刊、论文刊用通知、用稿清样等均不作为论文。电子期刊和电子著作不予认可。
(3)用人单位同意申报人员参加职称评审,视同该同志2025年度个人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以上等次。
(4)任职年限计算时间截止到2025年12月31日。学历(学位)取得、论文发表、科研项目结项等业绩成果计算时间截止到2025年8月31日。
(5)对以前年度资格审核未通过且今年无新增业绩成果的不予推荐。
三、其他
1.人事代理编制教师,按西安理工人事〔2018〕12号文件要求由陕西省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开具委托函;
2.各类业绩按《职称评审电子化材料要求》(附件1)进行填报,系统自动生成评审简表后,由相关职能处室认定;
3.申报人员继续教育情况由人事处认定。
四、主要进程安排
时间 |
工作内容 |
备注 |
8月31日前 |
个人申报:申报人员向学校提出申请,通过互联网访问陕西省职称网上申报系统(http://rszwfw.qinyunjiuye.cn/zcsb),按照网页提示进行注册,登录账号及授权码请各单位与人事处综合管理科联系。录入相关信息及电子支撑材料后,系统自动生成《评审简表》并经相应职能部门认定。本人确认无误后,填写《申报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诚信承诺书》(见附件2)并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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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日--5日 |
申报人所在二级单位对初审情况及申报人业绩进行公示,并提交: a拟申报人员初审结果; b公示及结果材料; c初审通过人员经职能部门认定的评审简表、二级单位签字盖章的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等材料 |
因本年度上级要求提交材料时间紧张,故公示环节和学校资格审查工作同步进行,各单位评审简表可公示复印件 |
9月中下旬 |
学校组织资格审查、评审推荐等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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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在职称评审工作中,各级单位要认真做好政策宣传工作及思想工作。申报材料以及单位推荐意见等要在本单位公示。对教职工反映的问题,要认真对待,及时处理,重要情况及时向学校反映。评审推荐过程中,严格按学校下达的指标、安排的进度进行。
如有问题,请及时与人事处综合管理科联系(电话:82312950,QQ:35474012)。
人事处
2025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