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5年省属高等学校工程技术系列和实验技术系列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陕人社函〔2025〕233号)文件精神及学校工作安排,结合年度考核,现开始受理工程、实验技术系列中级职务认定申请,并组织工程、实验技术系列副高级及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转评的工作。相关工作说明如下:
1.工程、实验技术系列中级职务申请认定
博士毕业分配至我校的事业编制人员,已受聘至专业技术岗位,从事一线工程、实验工作,能胜任本职工作、尚未聘任专业技术职务者,由个人提出申请,所在单位对其政治表现、工作业绩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可申请认定工程、实验系列中级职务。
2.工程、实验技术系列副高级及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转评
因工作岗位变动、原有专业技术职务系列与现岗位不符的人员,在现岗位工作一年以上、经考核能胜任本职工作,并符合拟转专业技术职务的任职条件(条件参照《关于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陕人社发〔2019〕48号)、《关于深化实验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的通知》(陕人社发〔2022〕27号)、《西安理工大学实验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实施办法(试行)》(西安理工人事〔2023〕17号)),可申请转评(上述文件可在人事处主页—人事政策—职称评审栏目中查看)。
3.本年度工程、实验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相关工作上级采用网上申报、评审的方法进行,申请工程、实验技术系列认定中级职务或转换副高级及中级职务者,登录“陕西省职称网上申报系统http://rszwfw.qinyunjiuye.cn/zcsb” ,按照网页提示进行注册(登录账号及授权码请各单位与人事处综合管理科联系),参照《职称评审电子化材料要求》(附件1)填写个人所有信息及业绩后生成评审材料,认证后连同《申报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诚信承诺书》(附件2)提交所在单位。单位审核同意后,相应填报《申请认定工程、实验技术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统计表》(附件3)、《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系列转评统计表》(附件4)。
4.根据省人社厅有关文件规定,专业技术人员中现有专业技术职务与现岗位不符的,须转换专业技术职务系列满一年后,方可申报高一级职务。
5.人事代理编制教师,按西安理工人事〔2018〕12号文件要求由陕西省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开具委托函。
6.申报人员继续教育情况由人事处认定。
以上所有材料以院(部)、处室等为单位于2025年9月5日(周五)前统一交人事处综合管理科(综合一楼3层305室,电话82312950,QQ:35474012)。
请各单位及时通知相关人员,以免影响本人今后专业技术职务的申报。
人事处
2025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