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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参加第四届陕西省博士后创新创业 大赛暨留学回国人员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作者:时间:2025-07-07点击数:

校属各单位、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根据《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举办第四届陕西省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暨留学回国人员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陕人社函【2025236号)精神,为做好相关工作,充分激发我校博士后青年人才和留学回国人才创新创造创业活力,鼓励积极参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名称

第四届陕西省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暨留学回国人员创新创业大赛

二、大赛主题

智汇三秦  共创未来

三、赛事安排

(一)比赛时间

6月底启动大赛报名,报名及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731日,9月中下旬开展大赛总决赛(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总决赛地点

西安高新区(拟定)

(三)比赛项目

1.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设创新赛、创业赛两个组别,创新赛根据我省重点产业链、特色发展领域及第三届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赛道设置等分设新一代信息技术与人工智能、高端装备制造与机器人、新能源与节能环保、新材料与石油化工、生物医药与大健康、现代农业与食品、其他行业等七个行业赛道进行比赛,创业赛视报名情况确定赛道。以“路演+答辩”的方式开展比赛,评选出优秀组织单位和获奖项目。

2.留学回国人员创新创业大赛设创新赛、创业赛两个组别,创新赛根据我省实际,分设现代工业、文化教育、其他领域3个行业赛道进行比赛,创业赛视报名情况确定赛道。以“路演+答辩”的方式开展比赛,评选出获奖项目。

四、奖励政策

(一)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

1.创新赛、创业赛各赛道分别设立金奖1个、银奖2个、铜奖3个、优胜奖6个,对获金、银、铜奖项目颁发奖杯和证书,并奖励8万元、5万元、2万元。向总决赛参赛者颁发参赛证书,向获得金、银、铜奖项目团队核心成员中的博士后研究人员,颁发“陕西省创新创业优秀博士后”证书。

2.创新赛、创业赛获金奖博士后人员,优先推荐申报博士后资助项目。获奖成绩可作为博士后职称评定的重要依据,对获金、银、铜奖的博士后在职称评定时予以倾斜支持。

3.对报名参赛的项目,委托专业机构持续跟进,提供项目成果价值评估、洽谈对接、交易登记和投融资服务等全链条科技成果转化服务。

4. 对入围第三届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总决赛的项目,优先推荐申报我省博士后资助项目,对项目团队核心成员中的博士后研究人员颁发“陕西省创新创业优秀博士后”证书,在职称晋升时予以倾斜支持。

(二)留学回国人员创新创业大赛

1.创新赛、创业赛各赛道设立金奖1个、银奖2个、铜奖3个、优胜奖6个,对获得金、银、铜奖的项目,颁发奖杯和证书,对获得金、银、铜奖项目团队中的留学回国人员,颁发“陕西省优秀留学回国人才”证书。

2.获金奖项目直接纳入“陕西省留学人员科技活动择优资助项目”给予资助,其他获奖项目优先给予支持。获奖个人在获奖后两年内,以获奖项目申请国家设立的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和科研资助等项目评选,给予优先推荐。

3.获奖项目优先推荐申报人社部“最具成长潜力的留学人员创业企业”等项目;优先推荐获奖人员参加国家和省有关部门组织的留学回国人员学习研修、学术交流、休假联谊等活动。

4.获奖成绩可作为留学回国人员职称评定的重要依据,获奖成绩可作为博士后职称评定的重要依据,对获金、银、铜奖的博士后在职称评定时予以倾斜支持。

5.支持获奖项目或个人入驻我省国家级、省级留学回国人员创业园。

五、工作要求

(一)各参赛团队通过大赛官网(http://www.shaanxipiec.com)完成报名和材料提交工作。

(二)比赛不收取任何费用。大赛期间评委、西安市外参赛选手、工作人员食宿统一安排;其他人员用餐统一安排,往返交通费、住宿费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费用自理。

六、联系方式

人事处综合管理科   羽南峧 029-82312950


附件:1.第四届陕西省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参赛条件

      2.留学回国人员创新创业大赛参赛条件

      3.大赛赛事安排

      4.第四届陕西省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项目计划书(创新赛)

      5.第四届陕西省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项目计划书(创业赛)

      6.留学回国人员创新创业大赛项目计划书(创新赛)

      7.留学回国人员创新创业大赛项目计划书(创业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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