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春季学期青年教师助教工作即将结束,请各单位按照《西安理工大学青年教师助教工作实施办法(试行)》(西安理工教师〔2019〕1号)文件要求,对本单位青年教师助教工作进行考核。为确保此项工作做细、做实,现将学校有关规定重申如下:
一、青年教师助教工作的目的是为了弘扬教师培养传帮带优良传统,帮助青年教师尽快适应学校教学工作,提高我校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
二、助教工作考核由学院(部)组织实施,从青年教师助教工作总结、指导教师评价、公开试讲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
三、助教工作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合格者方可申请本科授课资格考核认定。
四、指导教师指导工作量按照所主讲课程(指导助教课程)计划学时数的30%计算(少于40个学时的课程,指导工作量按12学时计)。助教工作量按照助教课程教学工作量和助教工作考核结果综合测定。助教工作考核合格的,教学工作量按照课程工作量30%计算;助教工作考核不合格的,不计算教学工作量。
五、其他
1.请各单于2025年7月8日(星期二)前将“西安理工大学青年教师助教工作手册”“西安理工大学青年教师助教工作考核结果汇总表”(纸质和电子版材料)报人事处。
2.各单位务必在“西安理工大学青年教师助教工作手册”的相关栏目写明本单位助教工作考核开展的时间、地点、主持人及参加人等信息,否则,人事处不予接收考核材料。
六、联系方式
负责科室:人事处教师发展科(综合一楼301/303室)
联系电话:029-82312822
西安理工大学人事处
2025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