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处

关于调整人事代理人员2023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通知

作者:何鑫玉时间:2023-07-12点击数:

根据《陕西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2023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西安理工大学人事代理人员管理办法》(西安理工人事[2018]12号)有关规定。现对我校人事代理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进行调整,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人员范围:

      我校正常参保的人事代理人员

      2.基数调整执行时间:

      公积金:202371日起调整。

20237月起,人事代理人员住房公积金将按照2023年新的缴存基数进行缴费,并在20238月的个人工资中进行相应变动。

咨询电话82312951

 

人事处

2023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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