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当前,全省疫情防控进入应急状态。按照陕西教育系统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做好教育系统应急状态下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陕教疫控组发〔2022〕25号)《关于坚决落实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和省委、省政府部署切实加强校园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陕教疫控组发〔2022〕26号),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当前学校后勤保障工作的通知》(陕教发办〔2022〕3号)要求和学校疫情防控工作专题会议精神,从即日起,我校实施两周封闭管理,校外人员一律不得入校,校内留守人员进驻完毕后,原则上不进不出。现将封闭管理期间学校教职工制动及管理方案公布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总体目标
严格执行上级要求和学校部署,实施制动,落实防控政策,认真执行防控要求,科学防范,坚决遏制疫情蔓延。
二、工作原则
坚持“统一领导、属地管理、分级负责、依法防控、科学防治、联防联控、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原则,切实抓实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三、组织领导和职责
校属各单位应成立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小组,工作小组统一在学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建立各单位一把手总负责、具体抓制度,并将责任落实到人。
1.工作小组构成:
组长: 二级单位负责人
副组长: 二级单位副职
成员: 各单位工会主席、支部书记、办公室主任、疫情联络员、各系所主任、副主任等
2.工作小组主要职责:
在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领导下,工作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各单位新冠肺炎防控工作,具体实施对新冠肺炎疫情的应对与处置,配合疾控部门开展流调工作,及时向上级和有关部门报告新冠肺炎疫情的进展与处置情况。部署安排学校具体防控措施,协调解决学校在防控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指导督促各单位落实防控措施,汇总防控工作相关信息,并根据要求及时上报。同时,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信息报送
建立畅通的信息传输渠道和严格的信息上报机制。
(一) 信息报送原则
1. 迅速:出现疫情,在第一时间(30分钟内电话报告,60分钟内书面报告)向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报告,不得延报。
2.准确:上报信息内容客观详实,不得主观臆断,不得漏报、瞒报、谎报。
3.续报:疫情情况发生变化后,及时续报。
(二)报告内容
1.初次报告内容: 疫情发生时间、发生地点人员 症状、人数、疫情经过、可能的原因等。
2.进程报告内容:人员治疗追踪情况、疫情控制情况、 造成疫情的原因、已经或准备采取的整改措施。
3.结案报告内容:疫情处理结果、人员 救护、恢复教育等善后事宜、整改情况、责任追究情况等。
(三)信息发布
新冠肺炎疫情由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向全校统一发布。各单位未经允许不得自行向社会发布新冠肺炎疫情信息。不允许在微信群、工作群发布疫情相关个人信息。
五、具体措施及要求
(一)校园内实施制动和封闭化管理,除学校《关于做好应急状态下疫情防控工作的方案》中要求进驻学校工作人员外,其他单位职工居家办公,居家教职工非必要不离开居住场所。
(二)严格限制中高风险所在设区市教职员工返校,加强返校三类重点人群管控。即日起,对省外、省内地市有本土疫情的以及返校后出发地发生疫情的省、市(自治区)教职工进行研判,对接校医院落实返校后24小时内及第3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严格落实分类管控,严格限制出行和流动;对返校后出发地变为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区教职工进行研判实行校内隔离。
(三)除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全员核酸检测外,原则上不举办10人以上线下会议和其他聚集活动。
(四)停止线下授课,采取线上教学方式。
(五)根据情况,做好防疫物资储备,统筹做好两校区工作。
(六)做好个人健康监测,一旦出现异常情况,立即按程序报告并落实管控措施。
(七)做好个人防护,校内公共场所坚持扫码、测温、戴口罩、一米线等管控措施。
(八)积极配合属地疾控部门开展工作,如接到相关部门流调通知,应严格按要求认真对待。
(九)严格落实全员核酸检测制度,做好统计上报工作,保证不漏一人。未按要求进行核检采样并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承担法律责任。
(十)按要求每日上报防疫数据,含校内外人数、变化情况等,上报所有数据须经二级单位负责人审核把关。
(十一)积极配合学校做好教职工疫情防控相关工作通知和政策解读,不传谣、不信谣,听从指挥、保持冷静。
(十二)全体教职工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随时关注学校最新防疫政策并按要求严格执行。
六、组织纪律要求
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站位,扛起政治责任,始终把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认真按照要求做好本单位职工的管理和服务工作,统筹安排好各项工作。全体教职工要强化全局观念,按照上级要求和学校安排部署,严格执行防控政策,对目无纪律擅自行动的,对失职渎职造成后果的,学校将严肃追究责任。
西安理工大学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西安理工大学党委教师工作部 人事处
2022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