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关于王武孝等同志任职资格的通知》(西安理工人事[2019]3号),请各单位根据“西安理工大学教师职务聘任实施办法(试行)”(西理人[2006]15号)相关规定,由个人申报,学院从学科建设和学术梯队配备需要出发,提出拟聘意见并报学校统一审批。具体要求如下:
一、聘任条件
参见西理人[2006]15号文规定。
二、聘期起止时间
1、学校教师职务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人员聘期为:
2019年1月至2019年12月;对接近退休年龄的教师,聘期不得超过退休年龄。
2、学校中、小学教师中级职务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人员聘期为:
2018年12月至2019年12月;对接近退休年龄的教师,聘期不得超过退休年龄。
三、上报材料
教师职务拟聘汇总表(电子版和纸质版)、教师职务聘期任务书(纸质版,双面打印)。请各单位根据教学科研工作需要,认真组织聘任工作,于2019年3月8日前将拟聘任意见报人事处师资科。
联系人:靳鑫 韩华
联系电话:82312318
人事处
2019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