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省文化厅《关于建立陕西省公共文化服务师资库的通知》(陕文公共〔2018〕30号)要求,学校将推荐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师资库师资工作职责
师资库师资受省文化厅和省公共文化服务协调机制办公室委托,参与我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理论研究、制度分析、授课培训等活动。入库师资要努力加强政治学习和专业知识更新,切实关注公共文化服务发展情况,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和授课水平。
二、报名对象和师资类别
(一)申报范围
1. 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韩城市、西咸新区、省管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厅直属有关单位的公共文化行政管理者、公共文化服务机构工作者;
2.各高校、科研院所的专家学者和其他具有丰富教学经验的基层优秀人员。
(二)师资类别
在全省内选聘在中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宏观政策及法律法规解读、中省公共文化服务重点改革任务解读(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与管理、图书馆、文化馆总分馆制建设与实践,贫困地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项目)、群众文艺创作、群众文化活动组织与开展、公共数字文化建设等领域的师资人员。
三、选聘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修养,热爱培训工作;
2.熟悉全国和省内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动态,具备较强的专业理论素养和一定的实践工作经验;
3.有较强的语言表达和教学组织能力,授课效果好,尽量使用普通话教学,能提供完整教学课件或讲义;
4.原则上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对公共文化服务工作领域有深入研究;
5.身体健康,入选师资库后能完成省文化厅或有关单位委托的培训授课任务,参加各类师资培训及研讨活动。
四、报名与工作安排
(一)报名
1.专家学者采取自荐的方式。
2.填写《陕西省公共文化服务师资库推荐表》(附件1)。
3.报名人员需提交拟授课领域的PPT课件、授课讲稿或授课视频(视频内容控制在1小时内,图像声音清晰)。
4.学校评审及公示后,推荐至省文化厅。
(二)工作安排
1.请各学院认真做好宣传引导工作,鼓励符合条件人员报名参加,积极组织人员做好选拔推荐工作。
2.《陕西省公共文化服务师资库推荐表》及授课资料(含电子版)请于9月16日前报人事处师资科,逾期不予受理。
联 系 人:王希 韩华
电 话:82312318
附件:
《陕西省公共文化服务师资库推荐表》
《关于建立陕西省公共文化服务师资库的通知》(陕文公共〔2018〕30号)
人事处
2018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