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处

关于开展师德建设长效机制贯彻落实专项督查的通知

作者:时间:2018-05-30点击数:

校属教学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开展师德建设长效机制贯彻落实专项督查的通知》(教师函[2018]6号)的工作通知,教育部决定对中小学和高校贯彻师德建设长效机制情况开展专项督查。现结合教育部、教育厅的文件精神,以及我校“四个专项治理”工作部署,进一步开展师德建设的自查及整改工作,现将有关工作要求如下:

一、高度重视师德建设,认真查漏补缺

请各教学单位结合师德专项治理工作的前期工作基础,认真学习《教育部关于开展师德建设长效机制贯彻落实专项督查的通知》(教师函[2018]6号)文件以及省教育厅工作通知(见附件文件),针对督查内容开展自查,坚持问题导向,梳理本单位师德建设工作的现状、成效、措施,存在问题,以及对《年度师德考核表(试行)》、师德负面评价因素提出建议和意见。具体情况请填入附件表格中(见附表1、2、3、4)。

二、注重思想引领,大力强化师德先进典型宣传

各教学单位以本次督查为契机,持续加强教师思想政治工作,组织教师学习《中共中央 国务院 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中发〔2018〕4号)、《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长效机制的意见》(教师〔2014〕10号)以及《西安理工大学建立健全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实施办法》(西安理工人〔2015〕9号)等文件,增强师德建设重要性的认识,并结合师德先进评选工作,着力发现和树立师德先进典型,通过各种渠道形式广泛宣传,起到榜样带动效应。

三、落实工作责任,营造风清气正教育生态

各教学单位将督查治理工作与本单位改革发展有机结合起来,积极推动师德师风建设领导责任制,落实师德“一票否决制”,并将师德考核评价与职称评审、评优评奖、人才工程申报等紧密结合,作为前置审核考量环节,进行严格把关;同时,应公布本单位师德监督邮箱、信箱、电话、负责人等反馈渠道,制定师德问题处理机制程序,开展师德师风警示教育,严格查处失德失范行为,营造风清气正教育生态。

四、自查表及整改方案表的材料提交

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学习宣传,研究讨论师德建设工作,将有关情况整理汇总填入附表中,于6月1日(本周五)下午5点前,将签章纸质材料及电子版文件交于人事处师资科。

请各单位做好本单位长期以来师德建设工作中的各项文件、制度、自查及整改资料、会议及活动记录、先进典型事迹、师德考核表、师德问题处理等多方面的师德档案整理备案,随时接受教育厅和学校的检查。

联系人:靳鑫 韩华   联系电话:82312318 

邮箱:szk@mail.xaut.edu.cn。

 

西安理工大学师德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人事处代章)

2018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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