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陕人社发【2017】30号《关于2017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现对我校2016年12月31日前办理了退休手续的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水平进行调整。
陕西省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发放的“老人”(2014年9月30日前退休),养老中心将通过系统完成待遇调整;2014年10月1日后退休的“中人”,人员基本养老金暂按预发待遇调整,待核定基本养老金后重新计算,多退少补。
此次基本养老金调整将于近期兑现到位。
特此通知。
人事处社保科
2017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