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让申请人“少跑路”,提高工作效率,博士后出站手续在每周二、周五下午 2:30-5:30 集中办理。请各位申请人在以上时间段持【博士后出站申请材料】前往人事处综合管理科305办理相关手续。有什么疑问请拨打综合管理科电话 029-82312950 详细咨询。博士后出站申请人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工作期满。在站时间一般为2—4年,对进站后承担国家重大科技项目的博士后人员,可根据项目期限和承担任务调整在站时间,但总在站时间(含多次进站)不得超过6年;博士后在站工作期间,如提前完成了研究项目,由本人申请,经学校批准,可以提前出站,但在站工作时间不得少于21个月。
2.达到我校博士后流动站出站要求,完成博士后研究工作报告,流动站组织博士后工作评议小组(2名校外、3-5名校内正高级职称人员),按照出站考核的要求,组织出站答辩,对博士后在站期间敬业精神、科研工作能力、完成科研工作等情况作全面评定。通过博士后流动站出站答辩,同意出站。
申请材料见附件:*提交网上申请时请按照系统提示上传所需材料原件高清无阴影扫描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