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陕西省省属高校用人制度改革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陕教规范[2014]19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省属事业单位自主招聘工作人员的通知》(陕人社函[2016]97号)、《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陕人社发[2017]51号文件要求,我校按照相关规定,经所在学院考核和学校联合考核小组考评,拟选拔以下人事代理学生辅导员纳入事业编制管理,现公示如下: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毕业院校及专业 |
学历学位 |
备注 |
1 |
李建滢 |
女 |
1997.12 |
西安理工大学 电气工程 |
硕士研究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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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黄博琳 |
女 |
1995.10 |
西安理工大学 应用经济学 |
硕士研究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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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陈星 |
女 |
1998.03 |
西安理工大学 轻工技术与工程 |
硕士研究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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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胡扬帆 |
男 |
1997.06 |
西安理工大学 化学工程与技术 |
硕士研究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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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自2024年7月5日至2024年7月11日;
2.对上述拟聘用人员如有异议,请向我校反映;
3.反映情况请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真实准确,内容具体;
4.联系电话:029-61123631, 82312317
人事处
2024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