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西安理工大学保卫处面向校内外公开招聘消防管理人员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消防管理岗4人,校园消防巡查岗1人。
二、岗位职责
(一)贯彻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方针,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职责。
(二)监督各级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三)组织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演练;定期对微型消防站人员及其他消防组织进行技能培训;健全消防档案和隐患台账。
(四)组织开展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等检修、维护保养、更换、配置及日常管理。
(五)开展重点消防单位的监督、检查、巡查,督促整改消防安全隐患;监督检查有关单位做好易燃易爆危化品储存、使用和管理;监督管理经审批的明火作业。
(六)会同校卫队履行义务消防、抢险救灾等职责,及时扑救初起火灾,协助处理火险火灾事故。
(七)参加保卫处8小时外值班值守工作。
三、招聘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坚持原则,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品德优良,服务意识强。
(二)热爱安全保卫和消防安全工作,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和组织协调能力。
(三)身心健康,无基础疾病、无纹身等,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体能素质达到本次招聘考核标准。(附件,体测考核标准)
(四)取得消防类、法律类、电气类、安全类等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取得注册消防工程师、消防设施操作员等资格证书。
(五)年龄一般不超过 40 周岁。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2024年9月23日,在保卫处和人事处网站发布招聘公告。
(二)应聘人员报名
报名时间(发布公告后一周):2024年9月30日8:00至2024年10月10日18:00。
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将个人简历、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学位网认证报告、身份证(正反面)、取得的相关资格证书等应聘资料扫描件压缩后(文件名:应聘岗位+姓名+联系电话),发送至chenhm@xaut.edu.cn。
(三)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员报名材料及资格进行初审。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之比不低于1:3,若未达到比例要求,招聘计划予以核减或取消。
(四)综合考察
综合考察分为笔试、面试、体测。学校成立综合考察小组,具体负责三项考察事项。综合考察总成绩为100分,按照笔试成绩、体测成绩、面试成绩4:2:4的比例计算总成绩。考察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照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仍有并列的按面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
1.笔试为闭卷考试,考试时间为60分钟,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设置合格分数线,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个阶段体测环节。按照招聘计划数与应聘人员数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测环节人选。
笔试考察主要内容为:消防专业法律法规及消防设施操作员考试大纲内容。
2.体测环节,体测内容五项:1500米、5x10折返跑、单杠引体向上、深蹲、屈腿仰卧起坐,单项100分,总分500分,按比例换算成百分制计算总成绩。单项成绩未达到60分,不得进入下一体测项目,视为体测考核不合格,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视为面试考核不合格,不得确定为体检人员。
(五)体检及资格条件复审
根据综合考察成绩从高到低按1:1的招录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并对参加体检人员的资格条件再次进行复审。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并按照综合考察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公示
学校审批后,将拟录用人员名单在保卫处网站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
(七)录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拟录用人员应于公示结束后一周内来学校办理试用期入职手续。未按期办理入职手续的,视为放弃,取消录用资格。
五、管理方式及待遇
本次招聘人员按照准聘制方式管理。
六、其他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始终,应聘人员填写及提交的各项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弄虚作假、故意隐瞒等情况,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录用资格。
七、联系方式
单位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金花南路5号
联系部门:西安理工大学保卫处
联系电话:029-82312061 赵老师
保卫处
2024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