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为加强我校少数民族学生管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少数民族学生专职辅导员3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坚定的理想信念,较强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辨别力。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未受过任何处分。
(二)热爱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心和奉献精神,有志于长期从事学生工作。
(三)具备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性格开朗,善于沟通合作,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及以上。
(五)硕士研究生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9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含1月1日),博士研究生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含1月1日)。
(六)最高学历学位应在2024年12月31日之前取得。所有学历、学位均应在海内外知名高校或科研机构获得,国(境)外取得的学位需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
二、岗位要求
(一)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
(二)外语水平达到大学英语四级(425分以上)。
(三)新疆籍,熟练掌握维吾尔语或哈萨克语。
(四)在校期间具有至少1年主要学生干部工作经历。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2024年7月10日起在人事处、学生工作部网站同步发布招聘公告。
(二)应聘人员报名
1.报名采取网络报名。应聘人员需登陆西安理工大学人才招聘系统(http://newhrzp.xaut.edu.cn/),注册后进行报名。在报名期间可以更改应聘信息,报名结束后应聘信息不得更改。
2.报名时间:2024年7月17日8:00至8月13日18:00。
3.需在报名系统中上传以下附件材料:
①个人简历1份;
②本人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
③中共党员或预备党员证明(须加盖所在单位党委公章)扫描件;
④各阶段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等扫描件;
⑤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三)资格审查(9月初)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员报名材料及资格进行初审。资格审查由人事处牵头,成立资格审查工作组,结合岗位匹配度与相关情况对应聘人员进行审查,确定考试人员名单。
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之比不低于1:3,若未达到比例要求,招聘计划予以核减或取消。
(四)考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法进行,总成绩为百分制。由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照6:4的比例确定。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照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
1.笔试为闭卷考试,考试时间为60分钟,满分为100分。笔试内容主要为综合应用能力和辅导员专业知识。按照招聘计划数与应聘人员数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资格人选。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确定为体检和心理健康测评人选。
(五)体检、心理健康测评及资格复审(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1.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心理健康测评及资格复审人员。体检、心理健康测评不合格者不予录用,并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2.对进入体检、心理健康测评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应聘人员须提供系统上传的附件(纸质版)、原单位或社区开具的思想政治、现实表现的鉴定材料。
(六)学校审查审批
人事处将公开招聘情况和拟录用人员名单报学校相关会议审议。
(七)公示
学校将拟录用人员名单在人事处和学生工作部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
(八)录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拟录用人员应于公示结束后一周内来学校签订拟聘协议,并在规定期限内到学校办理入职手续。未按期办理入职手续的,视为放弃,取消录用资格。
四、管理方式及待遇
(一)应聘者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纳入学校事业编制管理,工资待遇按照国家和陕西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应聘者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试用期12个月,期间按照人事代理进行管理。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学校按一定程序组织考察,报上级部门审批、核准后纳入学校事业编制。
五、其他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始终,应聘人员填写及提交的各项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弄虚作假、故意隐瞒等情况,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录用资格。
六、联系方式
(一)人事政策咨询:人事处人事管理科
联系电话:029-61123631
(二)岗位应聘咨询:学生工作部
联系电话:窗体顶端
联系电话:029-82312772
西安理工大学人事处
2024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