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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健全校院两级教师职业发展体系及征集赋能提升需求的通知

作者:人事处时间:2026-10-13点击数:

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完善我校教师职业发展体系,分层分类提升全校教师教学科研能力、育人水平与综合素养,构建系统化、常态化、精准化的教师赋能提升机制,夯实教学质量保障根基,学校决定建立校院两级教师职业发展体系。现将体系建设安排、职责划分及相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建设思路

立足学校人才培养总体目标,统筹校级引领与校属教学单位精准培育优势,搭建“学校统筹、教学单位主导、分层实施、全面赋能提升”的校院两级教师职业发展体系架构。校级层面聚焦通用性、基础性、综合性能力提升,开展通识性全员赋能;各校属教学单位设立教师职业发展分中心,立足学科专业特色,开展针对性、专业化、个性化专项赋能提升,形成上下联动、互补协同的常态化工作格局。

二、校院两级体系职责划分

(一)学校教师发展中心职责

学校教师发展中心作为全校教师职业发展统筹归口部门,主要负责统筹推进全校教师通识性、普惠性、基础性赋能提升工作。赋能提升面向新进教师、骨干教师及教学管理人员等,聚焦教师职业能力提升,统筹规划赋能提升主题、制定校级赋能提升方案、统筹全校资源、组织集中培训活动、保障全校教师职业素养标准化、规范化提升。

(二)教学单位教师职业发展分中心职责

各教学单位成立教师职业发展分中心(以下简称“分中心”),由校属教学单位负责人牵头统筹,专人具体落实日常工作。分中心主要围绕本单位学科专业特点、教师职业发展短板,精准开展专业化职业能力提升工作,精准解决本院教师职业发展个性化问题,筑牢院级教师赋能提升阵地。

三、经费保障支持

为保障校院两级教师职业发展体系建设落地,激励各校属教学单位常态化开展教师赋能提升工作,学校建立配套经费保障机制,为分中心开展专项赋能提升提供经费支撑:

1.学校设立教师发展专项赋能提升经费,对分中心开展的专项赋能提升、教学改革等相关合规支出,按照学校财务制度予以专项报销或经费配套支持。

2.各教学单位依据报送的年度赋能提升计划开展的常态化赋能提升项目,可按规定申请专项经费支持,优先保障青年教师培养、课程改革、教学创新等重点赋能提升工作落地实施。

3.赋能提升经费严格按照学校财务管理制度规范使用,专款专用、据实报销,确保经费高效服务于教师教学能力提升。

四、工作安排

(一)征集校级通识性赋能提升内容意见建议

为切实提升校级通识赋能提升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贴合一线教师实际需求,现面向各教学单位公开征集校级通识性赋能提升主题及内容建议。通识性赋能提升聚焦全校教师职业能力发展,涵盖但不限于政策解读、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教学改革等通用方向。

请各教学单位结合本单位教师职业发展堵点痛点、提升需求,广泛征集教师意见,梳理汇总赋能提升主题、需求形式及相关建议,为学校制定年度校级通识赋能提升方案提供参考。

(二)报送分中心培训工作计划

各分中心需立足本单位工作实际,科学谋划,按期报送年度赋能提升工作计划:

每学年初结合学科发展、教师梯队建设、教学改革长期需求,制定系统性年度赋能提升规划,明确年度赋能提升重点、常态化赋能提升机制、特色项目及工作推进举措,构建长效化院级赋能提升体系。

五、工作报送要求

1.报送内容:《校级通识性赋能提升内容意见建议清单》及《教师职业发展分中心年度赋能提升计划》。

2.报送时间:请于2026年10月30日前完成材料报送,后续常态化计划按年度定期更新报送。

3.报送方式: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后,将纸质版及电子版报送至人事处303办公室。

六、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压实责任。各教学单位要充分认识校院两级职业发展体系建设的重要意义,压实工作责任,专人负责统筹推进相关工作,确保体系落地见效。

2.贴合实际,精准谋划。各教学单位需立足教师真实需求,广泛调研、精准梳理问题,所提通识赋能提升建议、制定的院级赋能提升计划需贴合实际、具备可操作性,杜绝形式化、同质化内容。

3.长效推进,常态落实。后续学校将以两级职业发展体系为依托,常态化开展分层分类教师赋能提升,各分中心需严格落实赋能提升计划,动态优化赋能提升内容,持续提升教师职业发展质效。

 

负责科室:教师发展科

联系电话:82312822

 

 

人事处    

2026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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