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落实《西安理工大学教师实践锻炼实施办法(修订)》相关规定,切实强化教师实践教学能力,夯实教师企业实践锻炼工作成效,规范实践考核管理,学校将组织开展2026年教师赴企业实践锻炼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2026年8月31日前,累计完成6个月及以上企业实践锻炼的在岗教师。
二、考核方式及结果运用
本次考核由各学院牵头组织,采用汇报答辩+专家综合评定的方式开展,具体要求如下:
1.教师个人须按要求完成实践总结,规范填写相关材料,提交《教师实践锻炼情况报告》《西安理工大学教师实践锻炼考核表》。
2.各学院组建专项考核专家组,结合教师实践履职情况、实践成果、答辩表现等进行全面考评,形成综合评定意见。
3.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考核不合格者,原则上不具备讲师晋升副教授职称申报资格。
三、工作时限及材料报送要求
请各学院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有序开展本单位教师实践锻炼考核工作,于2026年9月9日前完成全部考核评定工作,并及时汇总《教师实践锻炼情况报告》《西安理工大学教师实践锻炼考核表》《西安理工大学教师实践锻炼考核表汇总表》等材料,统一报送至人事处进行复核、备案,逾期不予受理。
四、相关说明
实践锻炼期满且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的教师,其实践期间工作量认定及相关津贴核算发放工作,由人事处于2026年秋季学期统筹协调相关部门集中办理兑现。
五、联系方式
联系科室:人事处教师发展科(综合一楼301/303室)
联系电话:029-82312822
西安理工大学人事处
2026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