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处

关于开展2026年校聘劳务用工人员续聘工作的通知

作者:人事管理科时间:2026-06-10点击数:

根据《西安理工大学劳务用工管理办法》(西理人〔2010〕23号)等有关文件,人事处开展2026年劳务用工续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校属单位按照学校核定的编制、岗位开展相关工作。

符合学校相关规定,由各校属单位提出是否续聘意见。

拟续聘人员身体健康,在一年的聘期内须保证在岗工作时间满9个月以上,否则,不予续聘。

、各校属单位拟续聘人员经学校批准后,各校属单位与劳务用工签订劳务合同,劳务合同一式三份,所在单位、劳务用工各执一份,一份报人事处备案;返聘人员填写《西安理工大学退休教职工返聘申请表》,由所在单位报人事处

日程安排

1.619日之前,各校属单位确定拟续聘人员名单,同时,离职人员提交离职报告,将相关材料一并报人事处人事管理科;

2.6月底(学校公布校历后,签订合同。

其他

1.学校不再续聘的劳务用工和返聘人员,各校属单位应及时通知本人办理工作交接并离校。

2.请填写2026年度拟继续聘用劳务用工/返聘名单》中的有关信息,所有信息核实无误后将纸质版报人事处人事管理科。

3.联系人:何老师,联系电话:82312317。

                                                          人事处

                                                      20266月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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