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处

关于开展2026年度学校公派出国人员遴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人事处时间:2025-04-30点击数:

为有效推进学校师资队伍国际化进程,不断拓宽教师国际视野,切实调高教师综合素质,根据《西安理工大学教师公派出国(境)研修管理暂行办法(试行)》(西安理工教师〔2019〕2号)文件,现将2025-2026年度公派出国访学人员遴选工作通知安排如下:

一、推荐范围

拟2025-2026年通过国家公派出国和单位公派出国访学的人员,国家公派出国具体包括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和西部项目地方创新子项目。

二、推荐名额

学院(部)依据本单位师资队伍建设规划择优推荐教师,并按推荐先后排序。

三、公派出国研修有关要求

单位公派

入校工作满2年(博士后项目须入校工作满1年),身体健康,45周岁以下(1980年4月30日后出生),讲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教学效果优良,学术作风严谨,具有优秀的专业素质、较强的教学科研能力和较高的发展潜力。学校高层次人才不受入校工作年限限制。

国家公派

1.高级研究学者:年龄不超过55岁(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访问学者:年龄不超过50岁(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博士后:年龄不超过40岁(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其他项目详见2025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检索,网址:https://bg.csc.edu.cn/。

四、工作安排

1.学院(部)请结合本单位学科发展和师资队伍状况,认真落实2025-2026年度教师出国访学工作,并于2025年5月8日(星期四)前将《2025-2026西安理工大学公派出国(境)研修推荐人选汇总表》《西安理工大学教师公派出国(境)研修申请表》《西安理工大学教师公派出国(境)研修工作业绩简况表》(纸质版和电子版)提交人事处

2.《西安理工大学教师公派出国(境)研修工作业绩简况表》中业绩,请申请人如实填写,各单位把关汇总。

五、其他事项

1.学校公派出国访学并回国返校工作的教师须回校工作满五年后方可再次申请公派出国。

2.我校公派出国人员的出国访学资格有效期为1年,逾期未出国者其出国资格将自动取消,且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各种形式的公派出国项目。

3.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对国家公派出国人员外语水平的要求,学校将于2025年秋季学期统一组织审批通过人员参加由西安外国语大学承办的出国人员外语培训,培训时间为1个学期,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4.与日本福井大学、日本大学、英国布鲁内尔大学、新西兰奥克兰理工大学、美国麻省大学达特茅斯分校、法国阿尔比-卡莫高等矿业电信学院、韩国庆尚大学、斯洛文尼亚新戈里察大学有合作及可以取得QS排名前300国外高校邀请函的教师可优先选派。

5.6月前取得上述学校邀请函教师可以参加本年度西部项目地方创新子项目申报。

、联系方式

负责科室:人事处教师发展科(综合一楼301/303室)

联系电话:029-82312822

 

 

 

西安理工大学人事处

2025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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