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7部门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博士后工作的意见》(人社部发〔2022〕91号)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和工作站评估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08〕115号)有关要求,拟开展2025年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评估工作,为做好此次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评估范围
此次参评流动站为2022年1月1日前设立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我校涉及9个流动站,分别为:机械工程、仪器科学与技术、材料科学与工程、电气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控制科学与工程、土木工程、水利工程、管理科学与工程。
二、 评估主要内容
1、目前在站博士后填报完善个人科研成果,不完善的予以补充(按照附件4 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评估指标说明填写)。
2、博士后合作导师填写调查问卷,各流动站填写调查问卷的合作导师人数不少于5人。
3、各流动站填写相关数据,总结流动站建设和管理情况(按照附件4 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评估指标说明填写)。
4、设站单位填写相关数据。
三、 评估工作安排
工作时间 |
负责单位 |
工作内容 |
2月24日 |
各参评流动站 |
人事处综合管理科组建博士后流动站评估工作群,请各流动站评估工作联系人于2月26日前加入评估群。 QQ群名称:西理2025博士后流动站评估 QQ群号:977181857 |
2月24日—3月10日 |
1、各流动站完成评估调查表(见附件2) 2、组织流动站在站和出站时间不满6个月(截至2025年3月20日)的博士后人员凭办理进站手续时使用的用户名、密码登录“中国博士后网上办公系统”,在“个人情况—在站期间成果”栏目下如实补充相关内容; 3、组织流动站博士后合作导师,登录“博士后工作评估”系统填写博士后合作导师调查问卷。(合作导师登录账号由各流动站先确定好导师人员,具体分配在综合科统一完成); 4、各流动站填写本站工作亮点、创新点,总计不超过5条,每条不超过100字。具体从以下三方面填写: (1)人才类(人才队伍建设,如入选两院院士、学部委员及国家级人才等情况) (2)成果类(代表性科研成果与重大社会服务贡献,如主持参与国家级科研项目、国家级博士后项目、高水平学术论文、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奖项等) (3)创新类(管理服务工作体制机制创新,如博士后管理制度、平台建设、服务保障、科教融合等方面创新做法) 5、各流动站组织好博士后人员在“中国博士后网上办公系统-在站期间成果”的补充填写工作; 6、各流动站根据日常工作情况,客观、公正地进行自我综合评价,评价意见分别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 |
3月10日—3月18日 |
人事处 |
1、数据汇总,形成我校博士后管理工作评估综合材料; 2、对参评流动站进行评估,完成《博士后工作评估评价表》 |
四、 工作要求
1、各参评流动站要高度重视此次评估工作,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充分展现流动建设成果,树立良好品牌。本次评估结果划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4个等级,评估结果以文件形式公布。评估不合格的流动站将根据有关规定,视具体情况责令限期整改或直接撤销设站
2、数据采集要求客观、准确、完整,避免遗漏,证明材料齐全(尤其注意各项支撑资料的电子化文档保存)。由于本次评估所涉及数据较多,请各流动站积极组织博士后合作导师、博士后人员参与评估数据收集工作。
3、各项指标数据应为流动站所涉及一级学科内的数据合计。
4、流动站评估工作事宜通过QQ群相互讨论推进。如确属工作需要,可召开博士后流动站评估工作研讨交流会。为确保评估工作顺利完成,各流动站需严格按照工作安排开展评估,按时做好评估工作,保障评估工作顺利完成。
5、为更好地完成此次评估工作,现由人事处综合管理科负责此次评估工作的全面协调推进。各学院的流动站负责组织所涉及的博士后人员、合作导师,以及流动站建设等方面的具体数据填报。各流动站请指定专人负责协调此次评估工作。
联系电话:029-82312950 羽老师
西安理工大学人事处
2025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