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处

关于开展2025年春季学期青年教师助教工作的通知

作者:曹军锋时间:2025-02-23点击数: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现开展2025年春季学期青年教师助教工作,具体事宜如下:

一、对象范围

我校2024年、2025年新入职且未安排助教工作的青年教师。

二、指导教师要求

1.师德高尚,治学严谨,教学经验丰富;

2.从事高校教学工作五年以上,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以教学为主学院<部>不受职称条件约束);

3.专业方向与青年教师相同或相近;

4.每学年指导助教原则上不超过1名。

三、课程要求

《西安理工大学青年教师助教工作实施办法(试行)》(西安理工教师〔2019〕1号)文件规定,青年教师进校后必须承担助教工作,原则上应在进校两年内完成助教工作;课程类型一般应是全日制本科生必修课程,且不少于24学时。

四、工作要求及有关说明

1.请各单位按照本单位教学工作安排,统筹规划、认真落实青年教师助教工作。

2.青年教师在助教过程中还需按时填写《青年教师助教手册》,所在单位需在青年教师助教工作结束后对其助教工作进行考核,从工作总结、指导教师评价、公开试讲等方面综合考评。

3.《西安理工大学2025年春季学期助教工作统计表》(纸质版和电子版材料)请于2025年3月5日(星期三)前报人事处。

五、联系方式

负责科室:人事处教师发展科(综合一楼301室)

联系电话:029-82312822


西安理工大学人事处

2025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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