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处

关于开展人事代理人员合同期满考核工作的通知

作者:人事处时间:2024-12-19点击数:

根据《西安理工大学人事代理人员管理办法》(西安理工人事〔2018〕12号)《西安理工大学人事代理人员合同期满考核办法(修订)》(西安理工人事〔2024〕30号),及《人事代理人员劳动合同书》。为做好我校人事代理人员合同期满考核和续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人事代理人员合同期满考核和续聘工作在校考核聘任委员会的领导下进行,具体工作由人事处组织实施。

、考核对象

截止2024年12月30日劳动合同期满的人事代理人员(名单见附件1)。

三、考核程序及安排

(一)专任教师岗位含实验教师岗位人事代理人员合同期满考核由各学院(部)按照学校有关规定进行考核,学校考核聘任委员会审议后确定考核结果。

(二)党政管理、其他专技、实验技术岗位人事代理人员合同期满考核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考核日程

具体工作内容

备注

12月18日—12月20日

单位领取《关于开展人事代理人员合同期满考核工作的通知》、《西安理工大学人事代理人员合同期满考核表》个人进行总结。

u 《合同期满考核人员名单》见附件1。

u 个人总结字数不得少于2500字,并提出是否续签劳动合同的申请。

1227日前

校属单位须成立人事代理人员考核小组,校属单位进行考核

将《西安理工大学人事代理人员合同期满考核表》、《西安理工大学人事代理人员合同期满考核情况汇总表》(附件2)等材料人事处人事科

2024西安理工大学人事代理人员合同期满考核情况汇总(教师岗位类)》(附件3)、《西安理工大学人事代理人员合同期业绩登记表(教师岗位类)》(附件4)报人事处教师发展科

u 考核成绩=全体参会人员打分的平均分作为人事代理人员校属单位考核分数。

u 述职会参会人员应具有广泛性和代表性,教学科研单位处科级干部、系所主任、党委委员、纪委委员、工会委员、教职工代表等参加,且参会人员总数不得少于 20人;党群部门、业务行政部门和管理服务部门全体人员参加。考核结果要在本单位进行公示。

u 校属单位组织教职工评议打分建议参照《西安理工大学人事代理人员合同期满考核评分表》(附件5)。

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学校考核   考核结果确定  续签劳动合同



四、工作要求

为做好我校人事代理人员合同期满考核和续聘工作,请各单位严格履行程序,规范过程管理,确保考核工作质量,严格执行公示制度,考核结果和考核过程接受教职工监督。

五、其他

子弟学校、幼儿园人事代理人员的合同期满考核和续聘工作由基础教育中心负责,合同期满考核结果和续聘意见报学校备案。


联系:赵婵娟,联系电话:029-61123631、82312317。




西安理工大学人事处

202412月18


Copyright © 2017 西安理工大学人事处版权所有

地址:西安市金花南路5号西安理工大学综合一号楼三楼西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