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处

关于专业技术职务认定(工程系列)及转聘(工程、实验系列)工作的通知

作者:人事处时间:2024-08-30点击数:

校属各单位:

根据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4年省属高等学校工程技术系列和实验技术系列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陕人社函〔2024〕306号)文件精神及学校工作安排,结合年度考核,现开始受理工程技术系列中级职务认定申请,并组织工程、实验技术系列副高级及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转聘的工作。相关工作说明如下:

1.工程技术系列中级职务申请认定

博士毕业分配至我校的事业编制人员,已受聘至专业技术岗位,从事一线工程工作,能胜任本职工作、尚未聘任专业技术职务者,由个人提出申请,所在单位对其政治表现、工作业绩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可申请认定工程系列中级职务。

2.工程、实验技术系列副高级及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转聘

因工作岗位变动、原有专业技术职务系列与现岗位不符的人员,在现岗位工作一年以上、经考核能胜任本职工作,并符合拟转专业技术职务的任职条件(条件参照《关于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陕人社发〔2019〕48号)《关于深化实验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的通知》(陕人社发〔2022〕27号)),可申请转聘。

3.本年度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相关工作上级采用网上申报、评审的方法进行,登录账号及授权码请各单位与人事处综合管理科联系。

申请工程技术系列认定中级职务或转换副高级及中级职务者,登录“陕西省职称网上申报系统 http://1.85.55.147:7221/zcsb填写个人所有信息及业绩后生成评审材料,认证后提交所在单位。单位审核同意后,相应填报《申请认定工程技术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统计表》、《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系列转聘统计表》。

4.申请转换实验技术系列副高级及中级职务者,请填写《陕西省专业技术人员转换系列聘任专业技术职务审批表》,由所在单位审核后签署意见,并填报《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系列转聘统计表》。

5.根据省人社厅有关文件规定,专业技术人员中现有专业技术职务与现岗位不符的,须转换专业技术职务系列满一年后,方可申报高一级职务。

以上所有材料以院(部)、处室等为单位于2024年9月6日(周五)前统一交人事处综合管理科(综合一楼3层301室,电话82312204、82312950)。

请各单位及时通知相关人员,以免影响本人今后专业技术职务的申报


                                 

  

                                         人事处       

                                      2024年8月30日     

Copyright © 2017 西安理工大学人事处版权所有

地址:西安市金花南路5号西安理工大学综合一号楼三楼西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