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校2024年专业技术岗位分级聘用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安排如下:
一、人员范围
聘期考核合格、上一轮聘用在专业技术岗位且至今仍在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我校事业编制教职工,聘用在专业技术岗位的我校人事代理教职工。
二、岗位职数
学校依据有关文件精神,以学院(部)、辅助系列实际在岗教职工人数为基数,按各专业技术岗位的结构比例要求分别下达各级岗位职数,即分级聘用指标(学院<部>各岗位具体职数由人事处另行通知)。
根据学校岗位设置相关办法,教授二、三、四级岗位聘用指标原则上按各学院(部)现聘人数下达,副教授五、六、七级岗位的结构比例为2:4:4,讲师八、九、十级岗位的结构比例为3:4:3,助教十一、十二级岗位的结构比例为5:5;辅助系列专业技术六、七级岗位的结构比例为4:6,八、九、十级岗位的结构比例为3:4:3,十一、十二级岗位的结构比例为5:5。
三、分级聘用工作组织
(一)学校专业技术分级聘用工作具体分为学院(部)的教学、实验、专职科研(事业编制)、学生辅导员和辅助系列两大类,其中辅助系列具体包括工程实验、图书档案编辑、医疗卫生和会计审计。
(二)学院(部)依据本单位的分级聘用办法,在学校下达的各级岗位数内组织本单位教师、实验、专职科研(事业编制)和学生辅导员的分级聘用工作。
(三)辅助系列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工作小组在学校下达的各级岗位职数内组织辅助系列专业技术岗位的分级聘用工作。
(四)基础教育发展中心在学校下达的岗位数内组织子弟学校和幼儿园的分级聘用工作。
四、有关说明及要求
(一)全体在岗专任教师均需参加本次分级聘用。具体程序如下:
学校现聘二级、三级教授不需填表,由学院(部)提出初聘意见,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四至十二级岗位由学院(部)依据本单位分级聘用办法组织分级聘用,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而后学院(部)将二级、三级教授推荐聘任情况和四至十二级岗位分级聘用情况报学校教师岗位聘用委员会审定。
(二)教师分级聘用以上一聘期的业绩为主,可适当兼顾任现职以来取得的业绩。
(三)辅助系列填报任现职以来的业绩,上一聘期已参加分级聘用的专业技术教职工亦应进行业绩认定、重新提交分级申请。
(四)2024年当年退休教职工不参加本次分级聘用,现岗位聘期至个人法定退休时间止。
(五)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的聘用期限为4年,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止;其中符合签订聘用至退休合同的,聘期至个人法定退休时间止。
(六)分级聘用的相关政策及工作程序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分级聘用结果要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
五、报送材料及要求
(一)学院(部)上交的《西安理工大学2024年专业技术岗位分级聘用统计汇总表》除晋级人员外,还需包含教师、实验、专职科研(事业编制)和学生辅导员初始级不晋级教职工。
(二)校属单位上交的《西安理工大学2024年专业技术岗位分级聘用统计汇总表》除推荐晋级人员外,还需包含辅助系列初始级不晋级教工。
辅助系列初始级教职工亦应登录分级聘用系统填报个人业绩,但不需到有关部门审核。
附件:
1.分级聘用工作日程安排
2.分级聘用系统使用说明
西安理工大学人事处
2024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