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处

关于申报2023年陕西省博士后项目资助工作的通知

作者:人事处时间:2023-07-24点击数:


校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校属相关单位:

根据陕西省《关于开展2023年陕西省博士后项目资助工作的通知》陕人社函〔2023〕340号文件内容,现就2023年陕西省博士后项目资助我校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项目资助内容:陕西省博士后科研项目资助

(一)申报时间

2023年8月8日至8月10日

(二)资助标准

1.符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和企业技术进步需求的在站博士后科研项目,按照特别资助15万元、一等资助8万元、二等资助5万元的标准择优资助。

2.在站博士后人才承担的我省企业研究项目,按照每个项目10万元的标准择优资助。

(三) 资助条件

1.进站21个月内的在站博士后。

2.已经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陕西省博士后项目资助、青年科技新星、青年英才计划、青年科技奖及省级人才项目资助的研究项目不再申报。同一科研项目不得同时申报国家和我省的资助,一经发现取消申请资格并追回全部资助款。

3.申请人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胸怀祖国,热爱人民,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高尚的个人品德、良好的科研道德,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较强的科研能力,学风严谨。

4.申报的科研项目须技术路线清晰明确,研究思路超前,研究方法新颖。科研项目与国家及我省经济社会事业发展紧密相关,并符合我省重大工程、重点项目、高新技术(基础)产业发展需要。

(四)申报程序

1.填写《陕西省博士后科研项目资助申请书》(见附件)。

2.将申请书与其它佐证材料按照封皮(白色)、目录、申请书、相关材料的顺序胶印成册(一份、20页以内),交至人事处综合科(综合一楼301)。

3、电子版材料发至指定邮箱:rsczhk@xaut.edu.cn,电子版材料每人一个 WORD文档,大小2M以内,文档名称为“申请人姓名”。

纸质材料及电子版材料均于2023年8月10日中午12:00报送完成。

对存在涉密内容的申报材料,须脱密处理后线下报送。

联系人:宋纬华 联系电话:18681867201

人事处   

2023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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