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统计局、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关于公布2022年度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缴费基数等相关参数的通知》,现对我校在职事业编制人员2023年1月起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缴费标准按照2023年新缴费基数进行核算。自2023年1月份开始,养老保险、职业年金扣款将按照2023年缴费基数标准执行。如有疑问,可联系人事处社保科82312951进行查询。特此通知。
人事处
2023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