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教学单位:
为尽快提升青年教师教学科研能力,构建一支思想水平高、师德修养好、业务能力强的青年教师队伍,学校对青年教师提出了“年初有计划,年终有总结”的工作要求,请各教学单位认真落实。
工作形式
各教学单位应在每年秋季学期结束前,组织全体青年教师在全院大会进行工作汇报,工作汇报包括年终总结及下一年度工作计划。
青年教师年终总结应包括教学、科研及其他方面的业绩。教学方面业绩主要包括教学水平和能力、教改项目、教学建设项目、教学竞赛获奖、教学成果获奖等;科研方面业绩主要包括科学研究水平和能力、融入科研团队、科研立项、论文、获奖和学科专业建设项目等;其他方面的业绩主要包括社会服务、学校和学院公益工作等。
青年教师年度工作计划应有明确、具体的目标任务,同时结合年终总结取得的成绩和不足,提出具体改进举措、实践反思等。
二、工作要求
1.原则上各教学单位40岁以下青年教师均应纳入汇报范围。其余年龄段专任教师可参照执行或由各教学单位自主制定汇报形式执行。
2.各教学单位应对本学院青年教师的任务完成情况和计划开展情况等方面进行考察并总结,考察结果作为青年教师评价的重要依据。
3.各教学单位应将此项工作开展情况形成不少于500字的文字材料,在每年秋季学期结束前报学校人事处师资科。
人事处
2022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