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处

关于开展我校第八批校级人才支持(培养)计划遴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师资科时间:2022-09-09点击数:

 各教学单位:

根据《西安理工大学校级人才支持(培养)计划实施方案》(西安理工人事〔202223号)文件精神和要求,现将我校第八批校级人才遴选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校级人才支持(培养)计划包括杰出青年人才支持计划和优秀青年人才支持计划。

一、遴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的基本路线,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强烈的事业心和奉献精神,治学严谨,为人师表,遵纪守法;具有较扎实、宽厚的基础理论,丰富的专业知识;师德考核良好及以上(至少1次考核优秀),教学效果良好及以上,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

(二)年龄条件

杰出青年人才申报者的年龄不超过40周岁(即198191日以后出生);优秀青年人才申报者的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即198691日以后出生)。

(三)教学和科研要求

根据《西安理工大学校级人才支持(培养)计划实施方案》(西安理工人事〔202223号)文件具体要求。

二、遴选流程

1.个人申请

个人提出申请,如实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其中,个人申请表填写近3年工作业绩(20199月至今)。所填工作业绩须经相关职能部门认定,职能部门认定时间为99日至916日。系(所)负责人和学科带头人签署推荐意见。

2.学院(部)评审推荐

1)学院(部)对申报人材料进行审核;学院(部)党委对申报人思想政治表现、师德师风进行审定,思想政治表现和师德师风实施“一票否决”。

2)学院(部)组织院级学术委员会对申报人的师德师风、教学科研水平、工作实绩、协作精神等进行评审推荐并排序。推荐结果由学院(部)公示无异议后报送学校。

3.学校评审

学校组织相关部门对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查,校学术委员会进行评审推荐,推荐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有关会议审批。

三、提交材料

学院(部)提交相关材料包括:申报人推荐报告(明确学院、学院党委推荐意见);个人培养申报表(两份);学院汇总表(一份及其电子版);。

截止时间为2022923日。


附件1.《西安理工大学校级人才支持(培养)计划实施方案》

    2. 2022年西安理工大学第八批杰出青年申请表

    3. 2022年西安理工大学第八批优秀青年申请表 

    4. 2022年西安理工大学第八批杰出青年人才申报汇总表

         5. 2022年西安理工大学第八批优秀青年人才申报汇总表

 联系人: 韩华 靳鑫

 联系电话:82312318

 电子信箱szk@mail.xau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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