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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理工大学关于开展全省高校第五批“青年杰出人才支持计划”选拔工作的通知

作者:时间:2022-05-24点击数:

校属各教学单位:

根据中共陕西省委教育工委办公室 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全省高校第“青年杰出人才支持计划”选拔工作的通知》(陕教工组办〔20226号)要求,请各教学单位,积极组织开展推荐工作。

一、选拔重点

选拔工作要紧紧围绕服务陕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聚焦实施乡村振兴和人才强省战略以推动我省高校双一”“双高计划”建设为目标,突出发展潜力和创新思维,重点从“卡脖子”的关键核心技术领域、从事重大基础科学研究、急需学科专业的青年人才中进行选拔,加快培养高层次人才后备队伍建设。

二、人选条件

(一)推荐人选应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恪守职业道德,坚持科学家精神,潜心一线教学科研工作;

(二)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三)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领域年龄不超过35岁(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性不超过37岁(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领域年龄不超过38岁(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性不超过40岁(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对于长期服务于基层一线或贫困边远地区的优秀青年人才给予倾斜支持。

)对在本项目支持期内,或已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其他人才计划(含项目、工程)支持的青年人才不再推荐。

三、推荐数量

推荐工作实行总量控制,部属高校和省属高水平大学原则上不超过10人;省属普通本科(含民办)高校原则上不超过5人;省属高职院校原则上不超过3人

我校推荐不超过10人,各学院统筹申报人员师德教科研业绩成果情况,择优推荐。

、工作要求

(一)个人申报

1.请符合条件的个人填写《陕西省普通高校青年杰出人才支持计划申报书》(附件2),并附申报表中填报的相关获奖情况及主要成果的附件材料,附件材料整理依据《陕西省普通高校青年杰出人才支持计划申报人附件材料目录》(附件3)。申报书附件材料一式三份(合并装订),报送至所在学院。

2.要求填报内容及支撑材料真实可靠,所列举业绩成果一一对应。对于弄虚做假或电子数据与书面材料不一致的,取消候选人资格。

(二)学院推荐

1.各学院应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推荐人选申报材料的真实性严格把关,对短期内发表多篇论文、取得多项专利等成果,要开展实证核验,加强核实核查,确保书面材料与电子数据真实一致,对于弄虚做假或电子数据与书面材料不一致的,取消候选人资格并推荐学院进行通报。

2.学院党委要对学院的推荐工作进行监督,对推荐思想政治、师德师风、学术道德等严格把关,对推荐人选政治思想及师德表现形成书面报告。

3.学院组织择优推荐,推荐结果学院内公示,并对推荐人材料的真实性及推荐意见形成书面报告。

  1. 学校推荐

    1)人事处对推荐人选材料进行严格审查;

    2)学校纪委办公室、监察处对推荐人选进行廉政鉴定。

    3学校组织专家评审,按照推荐指标控制数推荐人选,推荐名单公示后,推荐报送中共陕西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五、提交纸质申报文件及材料

    1.学院推荐报告、学院党委对申报人的政治表现及立德树人、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学术诚信及道德等表现书面报告。

    2.《西安理工大学青年杰出人才支持计划推荐汇总表》(附件1)一份,《陕西省普通高校青年杰出人才支持计划申报书》(附件2)三份。以上纸质和电子版同时报送。

    3.请各单位将上述所有纸质申报材料、电子版材料、相关的证明材料于2022年6月6日(周一)前交至人事处师资科。

     

    联系人:马慧娟    韩华

    联系电话:82312318

    邮箱:szk@mail.xaut.edu.cn

     

    附件:

    1.《关于开展全省高校第五批“青年杰出人才支持计划”选拔工作的通知》

    2.西安理工大学“青年杰出人才支持计划”推荐汇总表

    3.陕西省普通高校“青年杰出人才支持计划”申报书

    4.陕西省普通高校“青年杰出人才支持计划”申报人附件材料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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