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处

关于调整人事代理人员2022年养老缴存基数的通知

作者:人事处时间:2022-01-28点击数:

根据西安市养老保险经办处《关于2022年度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申报工作须知》等相关政策的规定。现对我校人事代理人员养老保险缴存基数进行调整,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人员范围:

我校正常参保的人事代理人员

二、基数调整执行时间:

养老保险:2022年1月1日起调整。

自2022年1月起,人事代理人员养老保险按照2022年新的缴存基数缴费。由于养老保险基数变动产生的补缴金额(个人缴费部分)将在2022年2月的个人工资中扣减。


人事处社保科

2022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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