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西安市养老保险经办处《关于2022年度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申报工作须知》等相关政策的规定。现对我校人事代理人员养老保险缴存基数进行调整,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人员范围:
我校正常参保的人事代理人员
二、基数调整执行时间:
养老保险:2022年1月1日起调整。
自2022年1月起,人事代理人员养老保险按照2022年新的缴存基数缴费。由于养老保险基数变动产生的补缴金额(个人缴费部分)将在2022年2月的个人工资中扣减。
人事处社保科
2022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