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人才强校战略,加快推进一流师资队伍建设,根据《陕西省事企业单位人员调配工作暂行规定》(陕人社发〔2011〕161号)《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陕人社发〔2017〕55号)《西安理工大学博士师资引进工作方案》(西安理工人事〔2019〕36号)等文件要求,结合学校规划,现就我校2021年博士师资引进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引进原则
(一)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广开渠道,严格标准,遵循程序,认真考察,确保质量;
(二)坚持师德师风第一标准原则,质量并重,德才兼备,优秀人才优先转编的原则;
(三)围绕学科建设发展需求,结合本单位实际,明确条件标准,分类引进、分类管理;
(四)严格控制学科学缘结构,优化学科专业结构、梯队结构、性别比例等。
二、引进条件
(一)政治素质高、作风正派、品学兼优、身心健康。
(二)海内外成果突出的优秀学子优先引进,对于引进博士师资难度较大的学院(部),可适当降低条件。
(三)能胜任相关课程的讲授工作,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学术水平达到所在学科同年龄段教师的前列。
(四)应届博士研究生年龄一般在32周岁以下,有相应工作经验的可适当放宽。
三、管理方式及待遇
(一)我校博士师资管理方式分为三类,即事业编制管理、预聘制管理和师资博士后管理;
(二)工资及引进待遇详见《西安理工大学博士师资引进工作方案》(西安理工人事〔2019〕36号)。
四、关于2021年博士师资引进计划申报
(一)请学院(部)根据《西安理工大学博士师资引进工作方案》,结合发展实际需要,认真研究师资队伍现状和结构,做好2021年博士师资引进计划申报工作。
(二)2021年3月8日,请将《西安理工大学2021年博士师资引进计划申报表》(见附件)报人事处人事科,同时报送电子版。
(三)人事处汇总学院(部)申报的需求计划,报学校审批。
(四)学校批准后,人事处将需求计划和相应的进人要求反馈学院(部),同时发布我校2021年博士师资招聘公告,组织开展我校2021年博士师资引进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学院(部)应开阔思路,拓宽渠道,积极物色人才,进一步加大“走出去、请进来”的工作力度。学校将把学院(部)赴外招聘情况,纳入年度人才队伍建设考核。
(二)学院(部)党委要对拟引进博士师资的思想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及身心健康等进行全面考察,系所、学科要对拟引进博士师资的讲课能力和学术水平进行评价,学院(部)党政联席会研究后择优推荐。
(三)对拟调动入校的专任教师,学院(部)还应考察其在原单位的政治表现、工作表现、生活作风、有无违纪违法记录等,并向人事处提交政治审查报告。政审合格后,学院(部)方可按照学校博士师资招聘工作程序组织考察。
六、其他
(一)校博士师资引进工作小组对学院(部)推荐的拟引进博士师资学术水平、科研成果、发展潜力及学科专业发展契合度等进行综合评议,研究确定博士师资引进人选,每月5日召开一次博士师资引进工作小组会议。
(二)人事处已开通“西安理工大学人才招聘QQ群”,群号:901833137。请学院(部)落实一名招聘负责人和招聘经办人,以便及时沟通和交流。
(三)人事处人事科联系电话:029-82312317。
西安理工大学人事处
2021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