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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理工大学关于开展全省高校第四批“青年杰出人才支持计划”选拔工作的通知

作者:师资科时间:2020-05-18点击数:

校属各教学单位:

根据中共陕西省委教育工委办公室 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全省高校第“青年杰出人才支持计划”选拔工作的通知》(陕教工组办〔20204号)要求,请各教学单位,积极组织开展推荐工作。

一、选拔重点

选拔工作要紧紧围绕服务陕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聚焦打赢脱贫攻坚战,聚焦“人才强省”战略,以推动我省高校“四个一流”“双高计划”建设为目标,突出发展潜力和创新思维,重点从“卡脖子”的关键核心技术领域、从事重大基础科学研究、急需学科专业的青年人才中进行选拔,加快培养高层次人才后备队伍建设。

二、人选条件

(一)推荐人选应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恪守职业道德,坚持科学家精神,潜心一线教学科研工作;

(二)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三)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领域年龄不超过35岁(女性不超过37岁),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领域年龄不超过38岁(女性不超过40岁)。计算年龄的截至时间为 20201月1日。

(四)对于长期服务于基层一线或贫困地区的优秀青年人才给予倾斜支持。

)对在本项目支持期内,或已获得中省其他人才计划(含项目、工程)支持的青年人才不再推荐。

三、推荐数量

推荐工作实行总量控制,部属高校和省属高水平大学原则上不超过10人;省属普通本科(含民办)高校原则上不超过5人;省属高职院校原则上不超过3人

我校推荐不超过10人,各学院统筹申报人员教科研业绩成果情况,择优推荐。

、工作要求

(一)个人申报

1.请符合条件的个人填写《陕西省普通高校青年杰出人才支持计划申报书》(附件2),并附申报表中填报的相关获奖情况及主要成果的附件材料,附件材料整理依据《陕西省普通高校青年杰出人才支持计划申报人附件材料目录》(附件3)。申报书附件材料一式三份(合并装订),报送至所在学院。

2.要求填报内容及支撑材料真实可靠,所列举业绩成果一一对应。对于弄虚做假或电子数据与书面材料不一致的,取消候选人资格。

(二)学院推荐

1.各学院应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对推荐人选申报材料的真实性严格把关,对短期内发表多篇论文、取得多项专利等成果,要开展实证核验,加强核实核查,确保书面材料与电子数据真实一致,对于弄虚做假或电子数据与书面材料不一致的,取消候选人资格并推荐学院进行通报。

2.学院党委要对学院的推荐工作进行监督,对推荐思想政治、师德师风、学术道德等严格把关,对推荐人选政治思想及师德表现形成书面报告。

3.学院组织择优推荐,推荐结果学院内公示,并对推荐人材料的真实性及推荐意见形成书面报告。

(三)学校推荐

1)人事处对推荐人选材料进行严格审查;

2)学校纪委办公室、监察处对推荐人选进行廉政鉴定。

3学校组织专家评审,按照推荐指标控制数推荐人选,推荐名单公示后,推荐报送中共陕西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五、提交纸质申报文件及材料

1.学院推荐报告、学院党委对申报人的政治表现及立德树人、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学术诚信及道德等表现书面报告。

2.《西安理工大学青年杰出人才支持计划推荐汇总表》(附件1)一份,《陕西省普通高校青年杰出人才支持计划申报书》(附件2)三份。以上纸质和电子版同时报送。

3.请各单位将上述所有纸质申报材料、电子版材料、相关的证明材料于2020年5月22日(周五)前交至人事处师资科。

 

联系人:靳鑫  马慧娟      

联系电话:82312318

邮箱:szk@mail.xau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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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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