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推荐工作的通知》(陕教师办[2020]3号),省人社厅《关于开展2020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工作的通知》(陕人社函〔2020〕51号)的要求,我校开展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工作。现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对象
截止2020年12月31日未到法定退休年龄的高级专业技术人才和高级技能人才,可提出报名申请。
我校可遴选推荐1-2名,上报参加教育厅评审推荐。
注:各单位中不直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担任厅(局)级及其以上领导职务或享受厅(局)级及其以上待遇的人员不在本次推荐范围内,已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人员不得重复申报。
符合条件的“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可按程序申报,不占各单位推荐人选控制指标。
二、选拔条件
请详细阅读,陕西省人社厅《关于开展2020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工作的通知》(陕人社函〔2020〕51号)中的条件要求(http://rst.shaanxi.gov.cn/newstyle/pub_newsshow.asp?id=1015145&chid=100077或见附件2)。
推荐人选的参评业绩、成果和贡献须是本人2015年1月1日后所取得。
三、申报工作
1.个人工作
(1)申报软件:人社部政府特殊津贴个人信息采集工具软件(请在http://101.201.49.36/DownloadShow.asp?id=220网站中下载安装),按要求整理填写个人信息资料,生成打印的《政府特贴情况表》。(软件填表中有具体格式要求,请仔细阅读)
个人在填写《政府特贴情况表》的同时,汇总填写《西安理工大学2020年申报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基本情况一览表》(附件3),便于校内推荐评审。
(2)申报材料:申报材料由《政府特贴情况表》和附件材料组成,且装订一起成册。附件材料由封面、附件材料目录和支撑材料三部分组成。支撑材料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a.个人身份、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如身份证、学历、学位证、职称证等证件);
b.获奖证书或专利证书复印件;
c.代表论文复印件及发表期刊的封面、目录、封底复印件,著作的封面、目录、版权页、封底复印件;
d.其他能体现本人水平和贡献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如教学科研项目、科研成果转化证明等)。
注:附件材料电子版均为扫描件(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且附件材料务必真实、准确、完整,无成果纠纷,且与《政府特贴情况表》填报内容一一对应,否则视为无效材料。
(3)规范性要求
a.参评业绩、成果和贡献须是本人2015年1月1日后所取得;
b.申报材料中涉及经济效益评价的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为准;
c.涉及科学价值、社会效益、理论贡献等评价的,以政府部门或其委托机构出具的鉴定报告或颁发的表彰奖励证书记载为准;
d.申报人信息填写必须准确无误,完整规范,户籍信息具体到县,出生日期完整。
e.申报人选的名字必须与其身份证名字一致,职务、职称与文件规定一致,均为规范化全称。
f.涉密材料需进行脱密处理。
2.学院工作
(1)各学院应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积极宣传,组织动员,推荐符合条件的人选1人,并对推荐人选申报材料的真实性严格把关,确保书面材料与电子数据真实一致,并确保涉密推荐材料进行了脱密处理。
(2)学院党委要对学院的推荐工作进行监督,评选推荐实行学术道德和师德师风一票否决制。对推荐人选的思想政治、师德师风、学术道德等严格把关,对推荐人选的廉洁自律、党政纪处分等情况进行审核。
(3)学院在审核申报人选的资料时一定要注意,申报人选的名称必须与其身份证名称一致,职务、职称与文件批复一致。
(4)学院将推荐人申报情况表和相关业绩成果材料在学院进行公示(公示至少3天)。
3.学校工作
(1)人事处对推荐人选材料进行严格审查;
(2)纪检监察处对学校的推荐工作进行监督,对推荐人选的廉洁自律、党政纪处分情况进行再次审核。
(3)学校组织专家评审,按照推荐指标控制数推荐人选,推荐名单公示后报送有关上级部门。
四、资料提交
1.纸质材料:学院党委对推荐人的思想政治、师德师风、学术道德、推荐意见及学院内公示情况的报告;将《政府特贴情况表》和附件材料按顺序整理组成,且装订一起成册。为减少不必要浪费,申报人提交学校1份成稿资料,待学校遴选推荐确定后,被推荐人再按要求提供其余份数。
电子材料:软件生成个人信息数据文件,生成的.RPU格式及PDF格式《政府特贴情况表》、所有附件材料的电子文档(文件名按顺序名标识对应)。个人注意保存各项电子文档。
2.提交时间:4月9日(周五)下午5点前,各学院将申请材料报送人事处师资科,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韩华 靳鑫
联系电话:82312318,13892863385
电子邮箱:szk@mail.xaut.edu.cn
附件1: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推荐工作的通知》(陕教师办[2020]3号)
附件2:省人社厅《关于开展2020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工作的通知》(陕人社函〔2020〕51号)
附件3:《西安理工大学2020年申报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基本情况一览表》
人事处
2020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