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教职工:
根据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冬季供热采暖补贴标准的通知》(陕财办综〔2017〕89号)文件精神,我校拟一次性发放在职人员2019年度冬季取暖费,发放标准如下:
职务、职称等级 |
冬季取暖费标准(年) |
厅级、正高级 |
3200 |
处级、副高级 |
2800 |
其他人员 |
2300 |
目前,我校在职人员取暖费核算工作已完成,将于近期兑现,请大家密切关注并注意查收。
离退休人员取暖费发放待省财政厅和省养老中心政策明确后,另行通知。
咨询电话:82312507(在职)、82312951(退休)
人事处
2019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