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处

关于教师职务破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作者:人事处时间:2019-07-18点击数:

校属各教学单位:

根据我校行政工作安排,教师职务的破格评审工作已启动,具体要求如下:

一、评审办法

申报破格晋升教师职务的评审办法参见《西安理工大学教师破格(特别)晋升副教授 教授职务评审办法》(西理人201116)。

二、申报材料

申报人对照评审办法,填写《西安理工大学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附件1)及《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附件2

三、申报材料认证部门

申报人根据个人具体情况填写在《西安理工大学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中的有关业绩成果等须由相关职能部门认定。

1.科技处:负责认定申报人任现职以来符合文件要求的科研业绩及相关获奖;

2.图书馆:负责认定申报人任现职以来发表的、符合文件要求的论文、著作、教材等;

3.教务处:负责认定申报人任现职以来的教学效果、教学建设项目及教学获奖等方面业绩;

4.研究生院:负责审定申报人指导(或协助指导)的在读及毕业研究生情况以及论文第一作者为申报人指导的脱产研究生的情况说明;

5.实验管理处:负责认定申报人任现职以来的教学建设项目(含财政专项)、实验技术开发基金项目、青年教师进实验室工作环节等实验室建设方面的业绩;

6.学生处:负责认定申报人担任辅导员、本科生导师的经历;

7.人事处:负责认定申报人的学历、任职年限以及任现职以来的年教学工作量、入选各级各类人才工程情况、获得校级以上荣誉以及历年考核结果;

8.教师发展中心:负责认定赴大企业锻炼、指导青年教师、出国进修等情况

9.技术研究院:负责认定申报人所获国家发明专利等情况。

请申报人员于2019年秋季学期开学后(8月24日)在相关部门认证各类业绩,同时申报人员所属二级单位需将认证后业绩材料在本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于94日前提交申报人员公示结果评审表(纸质、pdf电子版一份)及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人事处综合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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