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处

关于开展2019年流动编制、劳务用工续聘工作的通知

作者:时间:2019-06-17点击数:

校属各有关单位:

根据《西安理工大学流动编制管理实施细则》(西理人〔2007〕1号)、《西安理工大学劳务用工管理办法》(西理人〔2010〕23号)等有关文件,人事处开展2019年流动编制、劳务用工续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应按照学校核定的编制、岗位开展此项工作。根据学校《关于高等技术学院人员岗位调整和聘用的工作方案》有关安排,各单位现有返聘人员,原则上不再继续聘用。

二、各单位拟续聘人员须符合学校文件的相关规定,否则,不予审批。

流动编制经学校审批后,人事处统一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劳务用工经学校审批后,各单位与其签订劳务合同。劳务合同一式三份,所在单位、劳务用工各执一份,一份报人事处备案。

三、日程安排

1. 6月18日~6月20日,确定续聘人员名单;

2. 6月26日之前,将表格报人事处人事科;

3.暑假前,续签合同(待学校公布校历后)。

四、其他

1.不再续聘的流动编制、劳务用工,各单位负责通知本人尽快办理工作交接并离校。

2.请将《2019年度拟继续聘用流动编制、劳务用工》中未填写的信息补充完整,信息不符之处可用红色标注,所有信息核实无误后请将电子版与纸质版(1份)一并交人事处人事科。

3.联系人:程瑶,电话:82312317。

                                      人事处

                                   2019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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