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有关单位:
根据《西安理工大学流动编制管理实施细则》(西理人〔2007〕1号)、《西安理工大学劳务用工管理办法》(西理人〔2010〕23号)等有关文件,人事处开展2019年流动编制、劳务用工续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应按照学校核定的编制、岗位开展此项工作。根据学校《关于高等技术学院人员岗位调整和聘用的工作方案》有关安排,各单位现有返聘人员,原则上不再继续聘用。
二、各单位拟续聘人员须符合学校文件的相关规定,否则,不予审批。
流动编制经学校审批后,人事处统一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劳务用工经学校审批后,各单位与其签订劳务合同。劳务合同一式三份,所在单位、劳务用工各执一份,一份报人事处备案。
三、日程安排
1. 6月18日~6月20日,确定续聘人员名单;
2. 6月26日之前,将表格报人事处人事科;
3.暑假前,续签合同(待学校公布校历后)。
四、其他
1.不再续聘的流动编制、劳务用工,各单位负责通知本人尽快办理工作交接并离校。
2.请将《2019年度拟继续聘用流动编制、劳务用工》中未填写的信息补充完整,信息不符之处可用红色标注,所有信息核实无误后请将电子版与纸质版(1份)一并交人事处人事科。
3.联系人:程瑶,电话:82312317。
人事处
2019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