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西安理工大学杰出青年教师培养计划实施办法)》(西理人〔2012〕7号)和《西安理工大学优秀青年教师培养计划(试行)》(西理人〔2010〕13号)的文件精神和要求,为做好我校第四批校杰出青年、优秀青年教师的期满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按照文件执行,参加考核人员为2015年11月遴选的第四批校杰出青年、优秀青年教师。考核内容为2015年11月至2018年10月校杰出青年、优秀青年教师培养期间所取得的工作业绩。
2、考核表中所填工作业绩须经相关职能部门认定,职能部门认定时间为10月17日至10月24日。各教学单位严格文件规定做好校优青、杰青考核工作,考核分合格和不合格两个档次,各单位需对校杰出青年、优秀青年教师三年培养期情况做出考核鉴定,提出考核意见。
3、所在单位审核并签署考核意见后,于2018年10月26日下午6点前将优秀青年教师考核表(两份)和汇总表(一份及其电子版)报送人事处师资科。
联系人:王希 韩华
联系电话:82312318,电子信箱:szk@mail.xaut.edu.cn。
特此通知。
人事处
2018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