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处

关于人事代理人员专业技术职务认定(定职)工作的通知

作者:时间:2018-07-06点击数:

根据《西安理工大学人事代理人员管理办法》(西安理工人事2018〕12号)精神学校拟以下人事代理人员进行专业技术职务的认定定职工作工作程序安排如下:

一、管理岗位人事代理人员

1.入职前无专业技术职务者

截止2018年6月底硕士业工作已满半年(本科毕业工作满1年)且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可申请定职。本人填写《大中专毕业生初级专业技术职务定职表--人事代理人员》(附件1),所在二级单位签署意见,并汇总填写《初级专业技术职务定职统计表--人事代理人员》(附件2)

2.入职前具有专业技术职务者

本人可申请对原有专业技术职务在学校职称系列体系内)进行认定。本人填写《西安理工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认定表--人事代理人员》(附件3,同时提交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复印件及其他相关支撑材料),由所在二级单位签署意见,并汇总填写《西安理工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认定统计表--人事代理人员》(附件4)

二、实行全国统一考试的专业技术岗位人事代理人员

本人可填写《西安理工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认定表--人事代理人员》(附件3)申请对相应专业技术职务(须在学校职称系列体系内)进行认定,同时提交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从业资格证书、陕西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等复印件,由所在二级单位签署意见,并汇总填写《西安理工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认定统计表--人事代理人员》(附件4)

上述所有材料请各单位于2018年7月13日(周五)下班前交人事处综合科(综合一楼301室),咨询电话:82312950(王老师)。

          人事处

          2018年7月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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