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处

关于教师职务破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作者:信息员时间:2018-03-28点击数:

校属各教学单位:

根据我校行政工作安排,教师职务的破格评审工作已启动,具体要求如下:

一、评审办法

申报破格晋升教师职务的评审办法参见《西安理工大学教师破格(特别)晋升副教授 教授职务评审办法》(西理人〔2011〕16号)。

二、申报材料

申报人对照评审办法,填写《西安理工大学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见附件),其中在封面“申报职务”栏注明破格或特评。

三、申报材料认证部门

申报人根据个人具体情况,填写《西安理工大学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所填报的有关业绩成果等须由相关职能部门认定。

1、科技处:负责认定申报人任现职以来符合文件要求的科研业绩及相关获奖;

2、图书馆:负责认定申报人任现职以来发表的、符合文件要求的论文、著作、教材等;

3、教务处:负责认定申报人任现职以来的教学效果、教学建设项目及教学获奖等方面业绩;

4、研究生院:负责审定申报人指导(或协助指导)的在读及毕业研究生情况以及论文第一作者为申报人指导的脱产研究生的情况说明;

5、实验管理处:负责认定申报人任现职以来的教学实践及在实验室建设方面的业绩;

6、学生处:负责认定申报人担任辅导员、本科生导师的经历;

7、人事处:负责认定申报人的学历、任职年限以及任现职以来的年教学工作量、入选各级各类人才工程情况、获得校级以上荣誉以及历年考核结果;

8、教师发展中心:负责认定赴大企业锻炼、指导青年教师、出国进修等情况;

9.技术研究院:负责认定申报人所获国家发明专利等情况。

请各单位接通知后及时通知相关人员,并于4月2日前将已认证完备的评审表汇总报人事处综合科。

人事处

2018年3月28日

西安理工大学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破格).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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