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有关单位:
2017年度引进的毕业生初聘/定职工作现已开始受理,具体范围如下:
博士毕业分配至我校工作,截至2017年12月底工作已满三个月,能胜任本职工作、尚未聘任专业技术职务者,由个人提出申请,所在单位根据拟聘专业技术职务的职责要求,对其政治表现、工作业绩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填写《初聘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由院、部签署意见,并汇总填写《初聘专业技术职务统计表》。
硕士或本科毕业分配至我校各相关专业技术岗位的人事代理人员,截至2017年12月底工作已满半年(本科毕业工作要求满1年)、经考察能胜任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者,按西理人〔2012〕5号文件提交陕西省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委托函,所在单位根据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的职责要求,对其政治表现、工作业绩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填写《大中专毕业生初级专业技术职务定职表》,由院、部签署意见,并汇总填写《初级专业技术职务定职统计表》。
以上所有材料以院(部)为单位于2018年3月9日前统一交人事处综合科(综合一楼3层301室)。
人事处
2018年3月5日
1、初聘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doc
2、初聘专业技术职务统计表.xls
3、大中专毕业生初级专业技术职务定职表.doc
4、初级专业技术职务定职统计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