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有关单位:
按照学校规定,请于9月2日(周六)下午5:00之前将本单位教职工新学期报到情况报人事处劳资科。要求如下:
1.需本人亲自签到,不得代签,由各单位保证签到的真实性。
2.对于未按时报到人员,请所在单位落实情况,提交有关书面说明或手续。
3.对于未按时报到人员的报到情况发生变化时,请所在单位于9月5日(周二)下午4:00点前报人事处。
特此通知。
附件:新学期签到表
人事处
2017年9月1日